惠农政策

2021年塔城地区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29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272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7-29
发文日期 2021-07-29 有效性 文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抓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区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自治区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新农办计〔2021〕89号)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粮食稳产保供为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紧盯主要品种,补齐关键短板,打造一批优质粮食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质高效种植技术,示范带动我区粮食大面积区域性均衡发展,促进粮食稳产高产、提质节本增效,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夯实粮食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供给安全、绿色生产、农民增收为基本任务。突出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协调统一,因地制宜推广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在保障全区粮食供给安全基础上,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能力,构建粮食绿色发展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提升粮食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改善为基本路径。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把保护耕地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落实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防止将农业生产与生态建设对立,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

——坚持以农民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为基本遵循。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积极性。推广应用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推行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带动全区粮食生产转方式、提质量、增效益,让农民等生产主体更多分享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成果。

(三)行动目标

1、规模目标。以实现粮食稳产保供为目标,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采取示范区和辐射区同步开展的方式,打造2个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整建制县,每县示范基地建设面积不少于5万亩,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20万亩,深入挖掘农作物科技增产潜力和市场竞争力。

2、技术目标。围绕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全环节”推广成熟的绿色节本高效技术。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规范化机械播种、绿色防控等技术到位率达到100%,全面推动生产方式变革、单产水平提升,形成一批适合本区域的可复制推广的技术模式。

3、生产目标。按照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项目县市实施区域作物平均单产水平要高于周边非实施区域10%以上、节本增效10%以上,水资源、农药、化肥等利用率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坚持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作为提升粮食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立足保障全区粮食有效供给,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建设粮食高质量、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集成果展示示范、技术集成推广、现场观摩培训于一体,推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样板。

(一)小麦

小麦要按照《自治区促进小麦优质高产发展标准化技术指导方案》要求,围绕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全环节”推广成熟的绿色节本高质高效生产技术,落实优良品种,集成适宜当地生产生态条件的“最适”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综合效益、“最优”服务管理。大力推行订单生产,延长产业链条。2021年小麦绿色高质效行动整建制县为额敏县,资金标准400万元。

(二)玉米

玉米生产积极推广“一增五改”(合理增加种植密度,改种耐密型品种,改套播为平播,改粗放施肥为配方施肥,改人工种植为机械化作业,改早收为适时晚收)栽培模式,全面落实秸秆还田、播前深翻、农药减量控害等关键技术。大力推行“农业企业+养殖企业”、“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等经营模式,促进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确保玉米产业和畜牧业高质高效发展。2021年玉米绿色高质效行动整建制县为塔城市,资金标准3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农膜、节水设备、智能化系统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购买无人机飞防、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各项目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补助资金支出要求,把好项目资金使用审核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坚持区、地、县三级联创、以县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成立各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负责全区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县级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具体责任单位,负责牵头抓好项目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实名制建档立册,统筹协调抓好落实。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县市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资金计划、责任领导及责任人,于2021年7月7日前以正式文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地区农业农村局。

(二)严肃监督考核,规范项目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项目稽查办负责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地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月调度”工作制度,项目县市要于每月18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承担县市要严肃招投标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完成后,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项目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并分别形成1-2套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年度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工作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审计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地区农业农村局。对出现项目执行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滞留)项目资金等工作不力的县(市),将列入“黑名单”,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支持,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做好指导服务,强化成果运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责任意识,更多关注项目成果转化运用,切实增强系统思维,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集聚资源,统筹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科研院所单位力量,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种植技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网络平台等方式,加强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的技术指导服务。特别要围绕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提质增效。

联系人:张喜生

联系电话:0901-6267588

电子邮箱:tcnysc@163.com

附表:

1、2021年塔城地区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名制管理责任落实表

2、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标牌(样式)

附表1


2021年塔城地区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名制管理责任落实表



单位

责任人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地区农业农村局

李永真

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孟令芳

种植业和科技教育科科长

13579787536

塔城市

储新震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永金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18999756664

额敏县

托兰·马力克

额敏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新玲

额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党支部书记

13565281817

附表2

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标牌(样式)

全国(作物名称)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

创建规模:万亩

创建目标:平均亩产×公斤,节本增效×元

技术模式:主栽品种:

技术路线:

栽培要点:

注:1.标牌尺寸6米×3.5米,彩喷,铁架。2.作物名称为小麦、玉米。3.标牌底色、背景图案、字体大小和颜色由各项目县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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