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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07-16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18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7-16
发文日期 2021-07-16 有效性 文号

塔地市监质函〔2021〕1号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

当前正值农村春耕春种季节,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推动塔城地区乡村振兴战略高效实施,地区市场监管局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护秋收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涉农用油等农资产品,对各类农资产品经销商、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经营资格、质量、标准、计量、价格、商标、专利、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当年合格检验报告等有关事项,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执法,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并将检查、检验和处理结果按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检查要求

1.坚持依法办案。要把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农资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农民投诉举报的信息作为重点案件线索,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快速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农资打假保春耕护秋收行动中的威慑作用。

2.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与农业、公安、供销等部门协作配合,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建立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和联合调研、联合指导、联合检查、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把农资打假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农资打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合力查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共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秩序。

3.加强执法督查。地区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农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大要案进行督办;并及时总结各县(市)在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和表扬,对专项执法行动不力、有案不查、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4.加强宣传和信息反馈。农资打假保春耕护秋收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依法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典型案件,积极营造共治共管的社会氛围,遇有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

请各县(市)局认真总结行动中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等情况,并于2021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将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和附件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曹 璐 马 玲 联系电话:0901-6238382

电子邮箱:tcdqzlk@tc.xjaic.gov.cn

附件:塔城地区市场监管系统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统计表

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塔城地区市场监管系统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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