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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旭

2024-02-26 18:54:3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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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分管口维护稳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生产,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负责公共节能、档案管理、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水利改革、水利科技等工作;按照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要求负责人事、物资采购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水政监察支队、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保密工作、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信访、法制、绩效考核、“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国家安全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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