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简介

时间:2023-09-27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9270000026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9-27
发文日期 2023-09-27 有效性 文号

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18年由原地区妇幼保健院与原地区计划生育指导所合并,挂牌为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地区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统计管理为一体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门,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占地面积14344.3平方米,业务综合楼建筑总面积10704平方米,投入使用时与塔城市妇幼保健院合署办公,我中心使用办公面积6178平方米(一、二、三、六楼)。  

中心拥有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2台、MB5血液五元素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阴道炎检测仪、四维彩超、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便携式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阴道镜、多功能微博治疗仪、产后康复综合治疗仪2台、医用臭氧治疗仪、超声骨密度检测仪、儿童综合素质检测仪、经皮黄疸仪、儿童智测仪、医用压缩式雾化器、特定电磁波治疗仪、移动式DR1台。

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有孕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计划生育技术科、综合门诊部、住院部、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健康教育科10个临床保健科室,分别开展“两癌”筛查工作、产后盆底康复、儿童智力测试、营养膳食评估、骨强度检查、宫颈癌疫苗、驾驶员体检、慢性病进行随访、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学生体检业务;我中心探索在妇幼保健业务中融入中医服务的新模式,争取辽宁援疆11批人才专家支持,重点在推“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产后康复”、“中医+乳腺保健”上拓展保健服务项目,围绕妇幼机构四大保健任务确立“五中心”学科发展,即:规范两癌筛查及妇女病防治中心建设、拓展产后康复(盆底)中心建设、升级健康管理(围绕老年性疾病、更年期疾病、健康体检)中心建设、建立乳腺病防治中心、发展儿童健康(涵盖儿童眼、口腔、心理、康复)中心建设,我中心现有1名辽宁援疆乳腺专家刘晓丹副主任医师将在我中心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乳腺相关疾病诊疗工作,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高质量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

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保健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 秉承“爱佑新生、心系妇幼”的新时期妇幼健康文化理念,履行“一切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不断打造妇幼保健服务核心竞争力,为不断提高全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联系电话:0901-6222245

地  址:华宝一巷一号(独秀大酒店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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