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塔城地区行署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正文

计划生育科

2020-10-14 17:27:44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规定的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