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塔城地区公布3起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3-09-25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2800000042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9-25
发文日期 2023-09-25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为加强社会警示教育,从今年办理的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政处罚案件中3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例1:新疆XXXX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违法案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XXXX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应急物资一览表 1—14 条项中,未配备第 11 项应急灯、第 12 项手提式照明装备。

该公司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壹万元。

案例2:托里XXXX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违法案

托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托里XXXX矿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托里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贰万元。

案例3:新疆XX能源有限公司吊装作业违法案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新疆XX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正在进行的吊装作业未开具吊装作业票,吊装区域未设置安全警戒。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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