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ZC2017-020
1、塔城市也门勒乡兴越农牧林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经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投资【2017】17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塔城市也门勒乡兴越农牧林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塔城市也门勒乡沙吾林村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2500立方大型沼气一座。容积为1250m³CSTR厌氧发酵罐2座,日产气量为2500m3;容积为800 m3的双层落地膜柔性储气柜1座;集水池等各类池总容积2000m3;值班室及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00㎡。购置仪器设备36台(套)。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7年11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18年3月4日
工期(日历天):120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农业部颁发的施工技术员(沼气生产工)原件。
(3)企业近两年施工业绩至少两个(施工业绩为1000立方米及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沼气项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9、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10:3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 :塔城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众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13209011133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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