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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市场监管系统维护群众利益 工作成果公示

2023-01-03 18:30:46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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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塔城地区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能工作认真做好维护群众利益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农村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项行动。全力排查风险,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排除隐患。全地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853家,检查覆盖率为100%;发现风险隐患1146个,已处置1146个,处置率100%。通报风险隐患10个;编印工作专刊5期。持续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全地区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97起,罚没款94.3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2起。着力提升餐饮质量安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入网销售者加大检查频次和网上巡查力度。严格学校食堂监管,对校园周边实现全覆盖检查。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注重结果应用。按照计划均衡开展抽检工作,目前已完成1496批次抽检任务,不合格39批次,抽检不合格率为2.7%。推进智慧监管。加快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地区299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为97.65%,在线率为81%。158家生产企业、18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智慧监管覆盖率为90%以上。

2、强化医疗器械监管。突出组织推动有力、制度落实有力,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和2次推进会;强化重点监管。截至11月底,检查医疗机构710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138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89家次,查办案件254件,罚没款215.6万元;排查消除药品风险隐患6个方面30项698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卫健委1起,公安移交案件3起,出具假药认定意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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