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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钟红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9-06-03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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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9〕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钟红珊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院长;

夏建江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地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李志勇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郭传骥同志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思名同志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赣同志地区地震局调研员职务。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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