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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8-05-11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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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陈刚同志正式任地区第一高级中学校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1月算起);

卢新春同志正式任地区种子管理站站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2月算起);

马品非同志正式任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院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2月算起);

穆宏权同志正式任地区地方志编辑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7年3月算起);

梁群同志正式任地区发改委价格监督局局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3月算起);

张国栋同志正式任地区发改委副主任、地区受援办专职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17年3月算起);

史文庆同志正式任地区教育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3月算起);

达木·阿布勒哈金同志正式任地区歌舞团团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3月算起)。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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