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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闫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7-01-22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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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6〕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

行政公署决定:

闫枫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免去何春潮同志地区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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