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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雪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9-12-0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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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9〕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宁雪松同志任地区行政学院院长;

免去刘莉同志地区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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