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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0-05-15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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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高鑫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副局长(援疆);

祁兆威同志任地区审计局副局长(援疆)。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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