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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冯春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4-27 11:17:15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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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政公署决定:

冯春豪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邢司艺同志任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黄红灯同志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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