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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柱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5-10 11:38:5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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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杨柱文同志任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温刚同志任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主持日常行政工作),免去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开松同志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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