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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工作年度报告

2021-02-02 12:39:33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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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2020年,根据《立法法》规定,我局全面梳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0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我局共为地委、行政公署报送40期统计资料,被地委、行政公署采用96条。

(二)依申请公开。

统计局本年度未接到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行政公署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塔城地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内容,对所有按规定属于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做到如实公开。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加强平台建设工作。

行政公署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网页,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本年度安排专人负责一体化政务平台,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补充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做到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通过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方式,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和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局统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23.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数据在公布的时间上还不够及时;

二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的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三是加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明确一体化在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充分认识和适应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塔城地区统计局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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