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年报2020年>正文

沙湾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21-02-20 12:06:34 沙湾县政府办公室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沙湾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8件,发布公示公告124条,按要求转载疆内外信息7000余条。

1.推进重要决策、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既强化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同时主动接受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2.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栏、公告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及时发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信息,抓好教育、公共卫生、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更好的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及时做好各类信息发布,畅通政务渠道。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办理产品质量、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各类案件170余起,罚款81.7万元,下架各类冷链产品6.45吨;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及时发布政府2019年财政决算、2020年财政预算说明,预决算内容完整全面公开。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等,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公开公务用车购置数、保有量及运行维护情况,以及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三公”经费增变情况,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在政府网站公开财政信息200余条,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条、政府购买服务1条、债务信息2条,专项资金公开36条、政府预算16条,政府决算2条,其他信息5条、政策解读5条、法律法规5条、依托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项目公告80条,采购结果公告79条。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26个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县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善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目录完善公开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及时审批公开,确保公开的准确性。加强重大项目公开,明确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事项,以规范指导发改、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督等关部门按规范及时公开相关内容。2020年,核发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26家,完成排污登记管理283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11项,完成整改销号11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25件,完成整改销号25件;西北督察反馈问题13项,完成整改销号13项,均已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决算、执行、管理、服务和办事结果公开责任,主动解读涉及民生服务、重大项目审批与实施、救灾、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就业、社保、涉农补贴、教育卫生等相关政策措施和信息;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集整理并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无法解决的备案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争取支持解决,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食品药品、卫生健康、教育改革、养老服务、生态环境、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主动关注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回复、办理书记信箱反映问题27件。

(二)规范公开程序,依申请做好信息公开。做好信息申请公开,由申请人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后呈报分管县领导审批后,由政务公开办进行网站公开,确保申请人对所需信息及时了解到位,为申请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细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部门自主申请公开内容,由本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分管县领导审核公开,申请人对公开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维护政府门户网站权威。畅通受理渠道,公开服务公众事项电话及办理程序指南,加强流程监管。今年以来收到申请公开事项8项,涉及水利、教育、卫生、扶贫领域。

(三)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能、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对我县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对政府组成部门、重点领域、热点栏目、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事项进行优化重组,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及时公开相关事项内容。同时与新疆政务服务一体化、国务院大督查等网站链接,便于服务群众。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定三审”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县领导审核后,信息化中心再次核对上传公开,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2020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公开各类信息8300条,其中县直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861条,乡镇(场)主动公开信息232条;涉及土地征收、城市规划、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5条、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75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75条、放管服相关信息公开16条、财政信息45条;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9个单位完成认领448项,发布628项,认领率71.34%,事项精细化程度1.42%,可网办事项比例96.34%;最多跑一次事项582项,实现率92.68%,公共服务事项发布200项、可网办事项比例85.5%;上传电子证照106类3850个,认领电子签章16个,咨询投诉处理及时率97.17%。我县在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902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0

147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1

0

90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0

428

行政强制

16

0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3

32213.087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不及时。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主动性不强,公开的内容,办事依据、程序和职责多,公开办事的过程、结果少,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完善。三是公开内容不规范,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内容不规范、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强部门管理,抓好政务公开责任落实,推动政府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全力服务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二是切实提高公开实效。立足服务群众、立足接受群众监督、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细化规范完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部门政务公开管理,规范落实公开任务,形成随时产生随时主动公开的良好格局。强化考核,将考核重点放在重点领域及信息发布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