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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地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0 16:46:47 塔城地区地震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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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地区《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地区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沙湾市平安路2号;邮编832100;电话及传真:0993-6058997,0993-60580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塔城地区地震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确定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护航塔城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和“三审三校”制度,把好政务公开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2023年通过行署门户网站公开法律法规2则,工作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023年,未产生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塔城地区地震局能够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但是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需要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

下一步,塔城地区地震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整我公开工作。一是狠抓教育培训,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政务公开的全面性。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手段,积极发挥现代多媒体作用,丰富公开形式,积极传播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塔城地区地震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塔城地区地震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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