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年报2023年>地直各部门>正文

地区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16:54:34 塔城地区工信局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2023年地区工信局认真落实行署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塔城地区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全局政务工作健康发展,结合工作职能特点,从实际出发,遵循“公开、公正、便民”原则,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521;邮编;电话:0901-6227761;传真:0901-6227731)。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地区工信局严格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度,切实推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统计,按季度、年度进行信息汇总,统计信息公开成效,并在单位内部及时公示,进一步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各业务科室负责职能内信息公开,如政务公开信息网中小企业服务专栏、塔城工业招商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二)保障制度规范。依序建立“三制”(预先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主动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根据相关文件确定公开范围及注意事项,依法依规对涉及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严格落实审校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公开内容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重点信息公开。着力公开重点信息,及时公开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工业生产运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并着重解读一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材料,2023年在政务公开信息网站以政策法规及解读、工作信息、中小企业服务三项栏目进行相关信息公开。其中:政策法规及解读类信息1条、工作信息10条、中小企业服务相关信息3条,进一步扩大了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工信工作的影响力,让企业和公众更好知晓、了解地区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一是依法公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扎实推进清理中小企业账款,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制定塔城地区《关于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的意见》,出台《塔城地区“小升规”企业奖励办法》,并依法进行公开,完成23家企业升规入统,拨付奖励资金210万元。三是持续做好“塔城工业招商”微信公众号运营,目前已发布招商信息一百余条,公众号关注三百余人次,总浏览量一千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没有及时、全面、系统的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公开内容相关政策法规解读较多、公共服务类信息较少。三是公开信息总量不大、渠道不足、手段不多,在公开方式和信息渠道方面仍有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强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规范,明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及内容,主动、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三是积极挖掘新的信息点,拓宽公开渠道,拓展公开方式,在全面解读相关政策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民生服务类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工信局

2024年1月30日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