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

关于向社会公布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企业的名 单

时间:2023-04-03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4030000002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4-03
发文日期 2023-04-03 有效性 文号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综合发[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第八条所规定的情形,认真梳理辖区符合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现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14日。

附件:塔城地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

联系人:李慈  电话:6282583   邮箱:343235239@qq.com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1日

20230403125350095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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