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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安集海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0-06-16 00:00:00 塔城地区水利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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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沙湾县安集海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己由沙发改【2019】18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铺设管网总长79.97km,其中新建输水管13.8km;改造配水管网40.10km;改造村内支管分支管26.07km;新建筑物:检查井113座、减压池5座、减压阀井4座、补排气井95座、流量井16座、泄水阀井28座、放空井28座、水表井703座、水厂1座、50m3清水池1座;更新水源井1座;更换智能物联网分体表5021块。

2.2标段划分:3个施工标段,1个管材标段,1个物联网智能水表采购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为水源至老水厂段管沟及附属设施开挖、管道安装、水厂开挖和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施工二标段:为夹河子七队至古树村片区配水管网、村内管网及附属设施开挖、管道安装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施工三标段:为老水厂至农庄村片区配水管网、村内管网及附属设施开挖、管道安装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管材标段:为输配水管网管材、管件采购;

物联网智能水表采购标段:智能物联网水表采购;

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2020年6月0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4评标办法:施工标段均采用合理低价法;管材标段、物联网智能水表采购标段、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管材标段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通过了“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取得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3.3物联网智能水表采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并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

3.4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6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安国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付文

电话: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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