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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河防洪治理工程沙湾段(84+322~91+422)招标公告

2020-06-16 00:00:00 塔城地区水利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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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新疆玛纳斯河防洪治理工程沙湾段(84+322~91+422)己由塔地发改农经[2020] 1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防洪工程总长7.62km,其中防洪堤工程0.45km,护岸工程7.17km,河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护岸及提防级别为五级。

2.2标段划分: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桩号范围:84+322--87+073)新建护岸工程2.92km。

施工二标段:(桩号范围:87+073--89+250)新建防洪堤工程0.45km,新建护岸工程2.078km。

施工三标段:(桩号范围:89+250--91+422)新建护岸工程2.172km。

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84+322~91+422)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2.4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湾县水利管理站

联系人:焦*

电话:0993-602072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张*

电话:13999191325、17704918816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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