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委巡察办召开第十五轮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工作会

2020-12-11 20:21:10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问题线索处置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12月11日下午,塔城地委巡察办组织召开了第十五轮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工作会议。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翠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线索处置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是必须跑好的“头一棒”。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做好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办理,以铁的担当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重点人和重要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与选人用人日常工作、班子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强化整改组织保障;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好监督监管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巡察办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汇总整改情况,及时向地委和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巡察成果运用是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增强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地委巡察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问题整改,推动线索处置,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会上,地委巡察机构分别向地区纪委监委案管室、地区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巡察发现重点人的问题线索25件,向地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移交脱贫攻坚和干部作风方面问题28个,向地委组织部移交基层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29个。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地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分别就做好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和督促线索办理作了表态发言。

FEB8

会议由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宋立科主持,地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及地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