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让巡察成果看得见摸得着

2021-03-18 16:56:4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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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镇吐马克齐村退还119户农户自筹安装滴灌剩余资金15万元,市人民法院全额退还阿西尔乡克浅村被错划执行案款9万余元,恰夏镇窝尔塔阿树塔斯村1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愿领到分红款......塔城市始终坚持巡察向基层延伸,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政治巡察,取得了一系列基层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巡察成果。

在地委巡察乡镇(街道)的同时,塔城市委同步对4个市直单位、18个村队、4个社区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实现了地市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联动贯通格局。以地委巡乡镇(街道)、市委巡村队(社区)为原则开展上下联动巡察,构筑起“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实现了集中优势、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做到相互借力、协同高效、一体推进,巡察集聚发力作用凸显,达到1+1>2的效果。

市委巡察办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办巡察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工作协同机制的意见》等多项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融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形成。建立“三反馈”“三报告”制度,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及上级党委反馈,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管县级领导报告,“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落地落实。

市委巡察办梳理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清单,并下发至各党委(党组),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共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做到未巡先改,强化整改成效,确保巡察成果最大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从严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3266条,整改率97.2%。

市委巡察办坚持从制度上深挖问题症结,既推动面上的问题解决,又从制度层面深化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形成专项报告提交市委,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基层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物业服务管理、安居富民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182项等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拾遗补缺、堵塞漏洞。

每轮巡察结束后,紧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塔城市委巡察办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深入调查核实,形成专项报告,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为市委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重要参考依据,确保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据了解,八届市委以来,塔城市完成了十四轮192个党组织的巡察,覆盖率达82.1%,移交问题线索192件,立案68人,党纪政务处分57人,移送司法1人,组织处理57人。(塔城市委巡察办 | 责任编辑 吴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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