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9-27 12:43:5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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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18日对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0年6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2020年9月,3个方面的12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文件不到位,双拥工作开展相对滞后方面

 

 

1、针对 “落实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采集登记工作。经与公安部门对接,我市户籍中反应出退役军人为4206人,加上2019年新增退役士兵士官75人、军转干部31人,6月份全市应有退役军人4312人,已采集信息4173人,未采集信息应为139人。经过这三个月的工作,目前已采集信息4246人,除长期在外地的66人外,其余已全部采集完成。

 

 

2、针对 “落实市委安排部署不力,双拥工作推动不及时”的问题。

 

 

全面落实双拥慰问工作要求,核实各类慰问对象的身份,明确重要节日慰问的对象及范围。针对2019年“八一”慰问资金未发出而财政收回的问题,我们积极落实好已发放慰问物品的资金到位工作,为塔城军分区购买的3万元办公桌椅款,向财政申请追加预算资金,将购买的办公桌椅慰问品欠款支付到位。2020年“八一”建军节前夕,经我局多次研究,提前谋划方案提请市委分管领导审核,拟申请财政资金16.9万元,提出了对9各单位及军烈属、三区革命及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复原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部队复员干部、荣立“三等功”义务兵家庭等108个特殊优抚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方案,后因疫情原因改为电话方式慰问。

 

 

3、针对“退役军人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信访工作开展不扎实,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通过日常业务办理、上门走访及电话、微信联系等各种渠道,加强对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人、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重点结合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专项经费,宣传动员广大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可以给予每人3500元的经费补助。另外,组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自治区开展的每月一次的视频大讲堂12人次,通过他们向辖区优抚对象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国家自治区各种优待优惠政策。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信访工作制度,时时动态关注并运用好退役军人信访系统,及时建立信访台帐,对于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的困难诉求及落实情况进行登记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机制。

 

 

4、针对“保密意识不强,保密工作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加强干部职工有关保密法规法律及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对保密工作的思想认识,使相关保密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同时安排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对市民政局转来的各类档案资料及材料逐一排查,将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对清理出来10余份业务涉密文件的转移到保密柜专门保存。

 

 

二、退役军人政策落实稍有偏差,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不严方面

 

 

1、针对“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对双重身份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现有领取农村籍60周岁老军人生活补助的人员与其他“三老人员”身份,再次认真的进行了筛选核查,没有发现一名拥有双重身份人员。今后,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定期对享受老军人生活补助待遇人员进行筛选核查,严格把关,避免因工作不实不细而再出现双重享受国家“四老”待遇的问题。

 

 

2、针对“部分复员干部特殊生活困难救助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通过与社保部门对接,再次对30名1993-2000年军队复员干部信息进行了核实,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20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余10名保留了每月700元的特殊生活困难救助补贴,清理出2名不符合政策的人员。今后,我们将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享受标准和范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做好军队复员干部特殊生活困难救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不折不扣地惠及到我市每名军队复员干部身上。

 

 

3、针对“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突破政策底线,超标准发放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的问题。

 

 

通过核实,由于业务人员工作失误,在发放2020年1-3月份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时,将带病回乡人员每月700元按750元测算发放。发现问题后,我们积极向8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做了解释工作,并在4-6月份发放生活补助时将多发150元追回。今后,我们将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全面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认真核查每名优抚对象的身份并认真核算待遇补贴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的标准进行发放各类抚恤金及生活补助。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对于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我局对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了整改,已经指定财务人员对购置的办公桌椅及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全部录入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做到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及维修规范规定完善有关合同和财务资料,要求施工单位补办了预算书、维修合同书及工程发票、验收单;全面核查2019年以来,记账凭证及原始发票金额是否一致、有无相关明细记录等记账凭证与原始发票金额是否相符问题,确保各类记账及印证材料的规范和完整性;按照有关财务规范规定,开展了每一笔帐目的帐务报销核查工作,对于缺少原始凭证附件的逐个补全;将聘用人员工资明细、“两参”人员体检发票及部分慰问明细,已全部按实际情况补齐附件及明细凭证。同时,对于各类报销入账票据凭证,按照规定由经办人及分管领导分别按程序审核把关并签批。

 

 

5、针对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及制度,已经安排办公室专人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公务车前从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并规范填写有关派车及加油等手续。6月份以来,所有用车都填报公务用车派车单,并有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用车的10余次都做到了规范管理。

 

 

6、针对“财政监管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7月份以来,我们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在资金支付和使用时,业务及财务人员向分管财务的领导及时汇报。对于重大财务支出事项,都要上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使用。同时,对于2019年的部分缺乏规范手续及签字的票据,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补签。

 

 

三、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1、针对“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巡查组反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反省,全面反思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并做到立行立改,从6月份以后,凡属项目资金使用及人事调动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事必须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2、针对“工作人员紧缺,四不直接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目前,我局党组班子成员2名、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2名。其中:党组书记住村、1名副科级干部1-6月份在乌鲁木齐市培训,1名科级干部于7月份借调返岗。实际在家科级干部为局长1名、科级干部1名,为有效解决工作人员紧缺、四不直接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我局党组决定从新调整人员分工,从9月份开始有这名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分管财务及其他有关工作,使“四不直接管”制度执行到位,切实加大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党务政务运行管理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真正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忠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让市委放心、让服务对象满意。

 

 

欢迎广大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01-6220161;邮政信箱:塔城市左公路市人社局2楼;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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