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托里县委第十六轮巡察工作情况

2020-09-20 14:48:3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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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月8日,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扶贫办、也格孜库勒村

 

 

党支部等10个单位开展常规和专项巡察,对托里县自然资源局巴尔鲁克山林场开展“点穴式”巡察,2020年3月31日至4月3日,分别向2个县直单位和9个村队(社区)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反馈情况通报如下:

 

县扶贫办党组把发展生产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突破口,以全县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不断加大产业化扶贫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力度,在改变生产条件和增加群众收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脱贫攻坚压力传导不足,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监督力度不够;对扶贫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不够,激发贫困户脱贫思想教育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足,对廉政风险把控不严;党组核心引领作用不够,党建工作统筹指导不到位;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组分工不合理。

萨尔窝孜克村党支部按照“六个精准”“七个一批”和“三个加大力度”的刚性措施,扎实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深化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在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方面得到了提升。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惠民生项目未按时交工,未按项目内容实施,存在工程变更手续不规范、项目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等问题;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不精准,擅自调整和更改审定项目;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巡察反馈问题不重视,存在纸上整改问题。

巴尔鲁克山林场党支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意识薄弱,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弱化,对党员疏于管理教育;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缺少活力;单位对工作纪律管理不到位,履次出现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现象。

江布勒阔拉村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对村民关切的问题未及时回应,村干部私自挪用村民土地承包费问题久拖不决;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不深入,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去抓落实;惠民政策执行有偏差,草场补贴存在违规享受;“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流于形式;部分项目采购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个别账务存在违规支出现象。

也格孜库勒村党支部“两委”班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为村民谋幸福作为最根本目的,在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完善村民公约、强化为民服务、促进村务工作和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不强,“四议两公开”程序流于形式;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谨,党支部手册填写混乱、漏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会计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仔细,明细科目核算混乱;村委会部分大额采购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项目已完工未计入固定资产账,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

拜格托别村党支部班子能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促进村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支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高,抓的不实,村干部整体理论水平偏低;村委会安保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监管不严,主动作为不够,承包资金回收不及时;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不力;村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历年挂账未及时清理;党建工作落实不力,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

吉也克村党支部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帮助、指导和共同努力下,能够聚焦“总目标”,在维护稳定、易地搬迁、带领农牧民脱贫致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监管不严,造成村集体财产损失;项目实施不精准,造成项目闲置未产生效益;发展经济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扶持资金沉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村集体收入不入账直接支付行为;党建工作落实不力,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对巡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

达尔布特村党支部能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稳定工作坚定坚决,抓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率先垂范,为托里县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村“两委”班子工作作风不扎实,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村“两委”谋划能力不足,主动作为不够、为民争利意识不强。

井什克苏村党支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七个一批”扶贫措施,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取得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新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项目实施不精准、项目建设内容减少,存在非贫困户享受扶贫项目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脱贫攻坚政策学习流于表面,部分项目档案材料丢失;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薄,未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项目实施决策不规范,抓党建促脱贫仍有不足;对巡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问题纸上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巡察发现的问题在反馈后仍有发生。

阿克塔因恰村党支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六句话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加强了民族团结,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思想教育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入脑入心;村党支部没有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未按计划完成遍访工作,扶贫项目落实不到位及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足,项目未发挥效益,造成资源浪费;党支部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公章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和党员管理不规范;党支部议事决策不规范,存在以党支部会议代替村委会议;各类检查督导整改工作不深入、不具体,落实不扎实。

加木布勒村党支部能够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聚焦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采取多种措施,取得阶段性胜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统筹协调不够;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深入扎实,学习形式化、表面化,党支部没有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把手”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有差距,“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松散;聚焦扶贫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安居富民房自筹款资金收缴监管不到位;对各类督导检查整改责任落实不力,存在整改措施与实际不相符的问题;对巡察整改的责任压得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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