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三巡察组向塔城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21-10-29 12:30:4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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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1年7月1日,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炯炳代表巡察组向塔城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宋立科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塔城办事处党组书记侯科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1年4月16日至5年6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塔城办事处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塔城办事处党组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在办事处党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在反馈会上,巡察组组长刘炯炳提出,地区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沟通联络和接待服务职能作用,保障地区重大政务商务活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和地委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不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重点工作部署要求不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还有缺失,“四风”问题未予以纠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

刘炯炳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办事处具体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发挥好工作职责职能,认真落实“3+1”重点工作,明确任务。三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办事处的服务能力水平。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宋立科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巡察整改政治理念。办事处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坚定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办事处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三是要强化整改监督,形成巡察整改政治合力。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协助党组做好整改日常监督,办事处党组既要统筹协调又跟踪督导。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巡察整改工作中的轻微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办事处党组书记、副主任侯科妍表示,地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问题一针见血,点到了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症下药,把准了病根,对办事处加强和改进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办事处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侯科妍代表办事处党组表态,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实际,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中抓好整改落实。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三是要用好巡察成果,在抓实整改中力促各项工作开新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各项服务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好“3+1”重点工作,推进办事处工作迈上新台阶。

地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驻行署办公室纪检组成员、塔城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共13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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