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塔城地委第十一轮巡察额敏县4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2020-10-14 18:10:5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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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19年4月至7月,地委第十一轮5个巡察组分别向额敏县委政法委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9月中旬,地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额敏县委政法委

 

 

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问题:党支部建设边缘化,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5+X”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切实规范政法委党支部所有会议程序,落实好谈心谈话与领导班子讲党课;三是加强党支部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对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组织生活会等档案及时分类归档成卷。自巡察整改以来,政法委班子成员在参加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时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做了良好表率。

 

 

问题:工作敷衍应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由办公室牵头规范办文办会,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反馈机制,跟踪督办每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召开政法委领导班子会议,对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认知不清的个别领导点名批评,并要求在会上作深刻检查。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作1次意识形态专题辅导,班子成员作为一般党员参加学习;三是严格落实《额敏县基层减负22项具体任务清单》,按要求审批会议召开及文件印发,将发文数量控制在同比减少30%-35%的比例,会议同比减少40-45%的比例,解散非必需工作QQ、微信群14个,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问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要求执行不到位。

 

 

整改:一是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廉建设与政法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推进,形成党廉工作常抓不懈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各成员认真检视自身问题,及时改正自身不足,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并作为每月向政法书记汇报内容之一,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额敏县扶贫办党组

 

 

发挥职能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问题: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一是建强扶贫队伍,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充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县扶贫办工作人员达到21人,乡(镇)场不少于5人、村队不少于3人。二是党组提出议题,每月提请召开1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今年已经召开21次,巡察方案确定以来,扶贫办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自治区脱贫攻坚整改督查反馈清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议题4项,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参谋助手。三是制定脱贫攻坚联席会制度,听取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11月15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第四季度联席会,听取住建局、教科局、卫健委、信用社工作汇报,对当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问题:工作作风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

 

 

整改:一是从学习抓起,明确每次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文件,第二阶段部署当前工作,将学习与扶贫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大扶贫项目监管力度,班子成员对新建基础类项目深入实地监督检查,强化日常调度,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对产业扶贫类项目加强跟踪管理,落实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切实发挥投资效益。截至目前,2019年全县下达167个扶贫项目都已完工,完工率100%,完成验收项目164个,验收率98.4%,累计完成资金拨付2.1亿元,拨付率98%,已达到自治区序时进度要求。三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基层减负”要求,严格审核文件,精简发文数量,扶贫办上半年发文72份,7-10月发文10份;6月前每月开展调度会2-4次,6月份以后严格控制在1月1次。

 

 

问题: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认真,对扶贫项目整改成效跟踪督促不力。

 

 

整改:一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大对审计及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到位。目前,审计反馈37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2019年全年实施167个项目,全部完工并已送审,目前已完成136个项目的审计,其他的项目正在审计中。二是强化指导和培训,指导乡村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针对二支河牧场大棚闲置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将闲置大棚利用起来。目前二支河牧场14个大棚2019年全部投入使用。通过举一反三,抽查各乡镇、村队扶贫项目,后期效益发挥情况良好。

 

 

额敏县郊区乡党委

 

 

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纠错矫正

 

 

问题:扶贫项目实施不精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一是乡党委召开扶贫专题会议研究,由安居办、扶贫办督促相关村队,将巡察发现的9套扶贫房返还原有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由贫困户申请放弃扶贫房,由村委会统一调配使用,11月9日,巡察发现的9套扶贫房已全部处置完毕,其中2户已返还原先贫困户,7户统一由村队收回管理。二是乡扶贫办和安居办对全乡各村队扶贫房居住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核查情况;三是乡项目办对扶贫项目进行“回头看”,未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申报和不按计划落实的项目,将检查情况报乡党委。

 

 

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肃不认真。

 

 

整改:郊区乡党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深入抓好党员教育,每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半天,由科级领导干部带头领学,严格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对没有按时集中学习的干部进行集中补学。同时采取微信送学、马背送学、入户送学等形式,对老弱病残及不在本地无稳定工作地的97名党员进行送学,确保了主题教育组织全覆盖、党员全覆盖。乡党委民主生活会12月11日召开,各支部组织生活会12月15日前召开完毕。

 

 

问题: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

 

 

整改:一是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12月15日前,各支部按照规范逐个召开组织生活会,由包村领导负责,到村指导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规范落实;二是2019年确定巴尔鲁克库热一村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中进行了集中整治,10月7日完成村“两委”3人补选,同时,在全年工作中,该村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推进服务群众工作落实,解决了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1月18日通过乡党委初验,11月19日通过县委组织部验收,11月下旬通过地委组织部“回头看”核查。

额敏县额敏镇党委

 

 

强化党建责任规范事务运行

 

 

问题: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力。

 

 

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双述双评”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年度“双述双评”正常有序开展。二是认真学习地委、县委“双述双评”文件精神,掌握要求,扎实开展“双述双评”工作,以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述评内容,督促镇、村社干部提高自身能力。三是建立双述双评活动联系点制度,将镇包联各村社领导定为联系点责任人,注重收集,群众、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提升村队星级化创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和远程教育示范点创建工作水平。

 

 

问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缺失,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强。

 

 

整改:一是党建办牵头组成工作指导组,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季统计,各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工作例会,与支部书记进行沟通交流,帮助支部书记找不足,指明方向;党委每季度开展党支部工作专题研讨,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按照新党发〔2019〕9号文件精神,提高村社干部待遇,提高村社干部岗位吸引力,争取留住人才,2019年7月村干部工资每月增加100元。三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发挥村队社区阵地+家庭党校的作用,加强对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杜绝“三不”党员出现。继续运用民主评议党员成果,规范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问题:选任干部不规范,部分站所长长期不交流。

 

 

整改:一是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结构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严格执行县编委审定的“三定”方案,取消爱卫办、农企办和应急办,免去科室负责人。按照《额敏县股级干部干部管理办法》,严格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镇干部的选拔任用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严格落实股级干部任免程序,选拔了友好路社区主任。储备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备用结合原则,对于空缺职位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用,为财政所、计生办和民政办优先选拔后备干部,并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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