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反馈】地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关于巡察额敏县二支河牧场党总支的反馈意见

2020-10-14 18:08:0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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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0年5月21日至6月12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对额敏县二支河牧场党总支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二支河牧场党总支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二支河牧场党总支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地委要求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2016年以来,二支河牧场党总支立足贫困牧场实际,积极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惠农利民政策,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大调整种植业结构力度,扩大高产、特色作物种植规模,加强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业增产增收底力;引进优质牲畜品种,加快牲畜品种改良步伐,确保牧业强起来、牧民富起来,有效提高畜牧业效益,切实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但通过巡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重视不够、站位不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贫

困牧场实际结合不紧密。如: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认识

存在偏差,缺乏学习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学习大多机械照本宣科、照搬照抄,没有结合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查找牧场贫困的短板和不足,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惠民政策、项目实施等学习讨论不深入,导致部分干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一知半解,不能按照政策要求解答群众疑惑、指导扶贫工作。

2、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神经末梢”责任压得不实。一是牧场领导班子对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视不够。如:2016年以来,牧场党政领导班子没有站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系统深入的研究谋划全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只注重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没有研究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村干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不深不细不实。如:个别村党支部书记不仅不知道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具有扶贫性质,而且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本村实施的项目投资、收益等情况不掌握,针对目前蔬菜大棚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思路不清晰、目标不明确。三是个别干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意识淡薄、思想松懈。如:2019年11月自治区取消了全场40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攻坚任务后,个别干部如释重负、精神松懈、拼劲弱化,落实2020年额敏县委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安排的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滞后。

3、场村两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既定的重点目标

任务完成不力。如:长期以来,该场延续往年管理模式,每年给5个村制定共计67.6万元的管理费收缴任务,以充实保障场村两级运转经费。2016年以来,各村均未完成收缴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半年管理费收缴,2019年仅收缴3.9万元,影响了场村两级的正常管理运转。

(二)落实贫困牧场扶贫项目建管用责任不到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政绩观存在偏差,热衷争取项目“为民谋利”,不顾

项目可行性,造成扶贫项目闲置浪费。2017年至2018年牧场分四批次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0万元、扶贫资金28万元,实施了汇干村14座蔬菜大棚项目,但效益发挥不明显。一是只管向上“要”项目,疏于向下“探”需求,导致项目可行性不足,一度闲置浪费。如:场村两级干部在对村民多元化收入高于蔬菜大棚收益的实际调研评估不足的情况下,盲目申报实施了蔬菜大棚项目,造成项目实施后无人种植,2017年至2018年闲置,2019年仅收取发包费1.1万元,2020年,5座大棚无人承包,牧场机关自行种植。二是担当作为缺位,对项目设计缺陷熟视无睹。如:该项目前期设计时未考虑通水、通电、通暖问题,造成项目建成后无法种植反季节蔬菜,甚至在第一二批次建设完成无法使用的情下,仍然未将水电暖必要设施列入项目建设,直到2018年11月才通水电,但通暖问题至今未解决,种植反季节蔬菜的目标仍然无法实现。三是项目选址不科学,增加额外成本,造成亏损运行。如:该项目建设用地为租赁该村村民30亩耕地,租赁年限30年,每年租金1.5万元。目前,在该项目建成三年收益仅1.1万元的情况下,牧场已支付耕地租赁费4.5万元。四是谋发展、找出路的意识欠缺。如:场、村两级党组织面对大棚效益不佳问题,没有主动采取措施、盘活资产,至今未形成大棚蔬菜产销市场。对村民没有蔬菜大棚种植经验、不敢不愿尝试种植等问题认识不深,没有组织相对专业的人员系统指导蔬菜种植技术,大棚蔬菜长势没有农家院落旺盛。

2、新发展理念树的不牢,破解发展难题举措不当、急躁

冒进,打造“政绩工程”。为落实汇干村新区畜牧禁养政策,

牧场在条件不成熟、项目未申报、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急

躁冒进规划新址、筹划新建畜牧集中养殖区,虽然解决了眼

前人居环境差、环境有污染等问题,但却产生了虚报项目、违规整合资金,国有资产权属不明等更多新的问题。一是挪用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建设养殖区。如:2014年,牧场擅自将总投资230余万元汇干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建设畜牧养殖区,在暖圈、管理房等主体工程均未建设的情况下,先行建设了不产生效益的水电路、院墙等附属工程。二是违规整合富民安居项目资金建设养殖区管理房。如:2015年,在国有资产性质的养殖区内,违规整合了23套60平方米本该建设在村民宅基地的富民安居房,产权归村民个人所有。同时,该养殖区存在冒名顶替、重复享受富民安居房问题。三是项目建设脱离群众养殖需求,造成项目效益不佳。如:2016年11月,在该养殖区前期建设的基础上,牧场申请贫困牧场扶贫资金110万元,实施了24座80平方米也木勒白羊养殖曖圈建设项目,但暖圈建设面积小、高度低,不符合群众养牛实际,只能用于储备饲草料,导致养殖户入驻积极性不高,2017年至2018年闲置未发挥效益,2019年发包收入仅3.4万元。四是项目后期管理缺位,导致资产权属不明晰。如:2018年至2019年,为形成规模养殖,23户养殖户陆续投入资金新建暖圈、青储審、大门、平整院落等基础设施。至此,该养殖区项目国家累计投资440余万元,养殖户累计投资400余万元,产权归属已无法认定为国有,租赁流转也无法正常进行

3、惠民生项目重建轻管、建而不用现象突出。如:2016

年以来,部分村实施的自来水项目,由于部分村民冬季不在村队居住、未将自来水接入家中、群众使用积极性不高、村

队千部不愿管理等,至今未正常使用。

4、“一事一议”项目落实不规范。如:2014年以来,个

别村落实人居环境整治等“一事一议”项目,向村民收取修

路款、备用金,全部用于弥补办公经费、慰间困难群众、整

治人居环境等,但“一事一议”项目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决策部署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地位和职能弱化

1、对抓党建促经济重要性认识不足。如:牧场党总支对

党的建设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现象,没有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

实抓出成效,在带动发展和服务发展方面,思路不宽、创新不足,引领效果不佳。

2、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村党支部职能弱化。如:全场5个村党支部均未有效凝聚党员思想,党员

大会大多以学习上级文件和党的理论知识为主,项目申报实施、管理费收缴等事项研究的不多,没有充分发挥党员大会议事决策功能,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只管基层组织建设,不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如:5个村党支部书记普遍对发展党员流程不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少,缺乏规划,全场近2700户6500名村民,农村党员仅有106名。

3、管党治党责任压的不实。如:班子成员对监督执纪“第

种形态”理解不深刻,只是当面提出批评,没有深刻分析原因,起不到筑牢思想“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把分管站所、包联村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对巡察中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我们已按有关规定分别移交额敏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四、意见建议

一是牧场党总支要结合贫困牧场实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查找分析牧场贫困的原因,讨论研究发展方向,结合牧场改制一体制定发展措施,推进牧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深入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提升党员干部扶贫能力,提振干部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方向,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加强场村两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及时足额收缴牧场管理费,确保场村两级组织正常管理运转。

二是牧场党总支要认真落实项目建管用的主体责任,结

合审计反馈的问题,科学论证项目投资收益,确保项目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要规范落实项目建设,坚决杜绝虚报项目违规整合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实施项目要建管结合、建而有益,要深入查找个别项目建而不用的原因,认真整改落实,确保项目正常运行;要坚决杜绝违规向群众收取各种费用、增加群众负担问题发生,要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丰富内涵,学懂弄通抓党建促经济的重要性,深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思想观念、组织纪律,全面完善基层组织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村党支部党建引领经济的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要发挥基层组织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功能,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充实基层组织力量;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此次巡察期间,二支河牧场对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热情关注和支持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巡察工作联络人员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代表地委第六巡察组对额敏县纪委监委、二支河牧场、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给予巡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共塔城地委第六专项巡察组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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