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十一届额敏县委第十二轮30个巡察对象整改情况通报

2020-09-30 12:36:54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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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六个巡察组于2020年3月30日至3月31日,分别对十一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的4个县直部门(单位)、20个村(社区)和6个自治区级贫困村等30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反馈,经巡察办(组)按整改落实建议和联动日常监督进行督办指导,汇总并呈请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部分巡察对象的个别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问题:管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到位。

 

 

整改通报:一是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二是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软件系统,实行网上办理;三是每年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复核,坚决杜绝审批和使用不规范问题发生。

 

 

2、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反馈问题:收费人员在收取垃圾清运费、冬季扫雪费时只做登记不出具票据,出现部分商铺和居民应收未收现象。

 

 

整改通报:一是以副处长满益寿为组长的自查巡查小组,对此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二是统计收费片区服务群体缴费基数,确定缴费额度领取缴费发票;三是责令收费人员限期收缴未被收缴的商铺和居民;四是申请法律援助,对不按时缴纳的进行法律诉讼;五是每年对缴纳片区的规范行为进行抽查,并按结果进行奖励与处罚。

 

 

3、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中心

 

 

反馈问题:对部分上访的拆迁事宜推诿、至今未及时处置。

 

 

整改通报: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二是完善信访档案资料,对来访人员信息、诉求详细登记,建立征补中心来访登记台帐。三是将来访信息梳理、归类,形成报告、递交上级部门。

 

 

4、额敏镇塔城路社区

 

 

反馈问题:构建基层党建整体联动体系不完善。

 

 

整改通报:一是认真落实构建基层党建整体联动体系工作,做好记录,充实档案,留好开展工作的印证材料。二是落实好每半年组织共建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在会议上通过半年内每个月社区需要共建的单位,及共建单位自选完成的项目,并落实完成。三是要求共建单位在职党员还没有到社区报道的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领取“微心愿”,并在6月底前完成。

 

 

5、额敏镇迎宾路社区

 

 

反馈问题:社区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通报:一是党总支组织专题会议,明确社区党总支统领下社区管理方式,进行班子成员分工,完善并通过社区干部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并按照制度从严落实;二是明确社区居民困难诉求反映解决流程,确定网格员作为问题收集、解决、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和社区对接困难诉求解决情况;三是健全社区居民困难诉求台帐及解决回访登记表。每周对反映的困难诉求进行集中研判解决,每月集中两次反馈。

 

 

6、额敏镇阿尔夏特路社区

 

 

反馈问题:履行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整改通报:一是对本社区公租房人员进行摸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及时更正不正确的信息;二是及时掌握公租房人员情况动态,对发现不符合租住公租房的人员及时上报住建部门,并协助做好清退;三是加强公租房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四是加大对公租房中低保户的管理和服务。对低保户每年走访一次,对其他就业职工由居住地进行管理。

 

 

7、郊区乡巴尔鲁克库热二村

 

 

反馈问题: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机制不规范。

 

 

整改通报:一是组织村“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小组再次对“四议两公开”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二是严格“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三是规范各类收入支出管理程序,特别是与乡财政所对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印证等材料和收集整理;四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职能作用。

 

 

8、郊区乡巴尔鲁克库热一村

 

 

反馈问题:土地发包不规范且未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通报:一是在土地发包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程序办理土地发包事宜;二是在土地发包过程中严格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予以公示;三是专项追缴2017年对外发包755亩至今的承包费;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土地发包的档案归整。

 

 

9、郊区乡依萨塔木村

 

 

反馈问题:对2018年、2019年集体收入未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通报:一是加强“两委”成员财务制度学习和村级财务管理。二是及时做好村队收支管理工作,尤其是对群众敏感的土地承包费做到及时核算、及时收缴、及时公示。三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作用。

 

 

10、玛热勒苏镇多拉台村

 

 

反馈问题:党支部凝聚力不足、战斗力不强。

 

 

整改通报:一是及时与镇党委沟通,调整由党政正职包联;二是召开专题“软弱涣散”晋位升级会,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基层组织建设计划及责任清单,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四是落实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强化党员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党员在村级发展、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惠民项目等作用。

 

 

11、玛热勒苏镇乌兰布哈村

 

 

反馈问题:执行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未全程记实且相关印证不全。

 

 

整改通报:一是严格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流程,召开组织生活会前给镇党委上报请示;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党员撰写发言提纲;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发发汗、红红脸的效果;四是规范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做好印证材料的归档。

 

 

12、玛热勒苏镇牧业村

 

 

反馈问题:借款长期未报销冲销入账、购买物资账目与实际发放不平、集体土地承包收入直接用于支出村队欠款。

 

 

整改通报:一是强化财务制度执行力度,严禁违反财务规定行为,做到财务清楚,该入账的及时入账,该核销的及时核销;二是杜绝坐收坐支等违反财务制度现象;三是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管职能,加强财务监管。

 

 

13、上户镇知青村

 

 

反馈问题:确立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不到位

 

 

整改通报:一是由党支部牵头,组织村“两委”班子对低保相关政策进行学习,重点学习《额敏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核实方案》,掌握低保的申报程序,同时以文件为依据、以年度为基本时间,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二是根据额敏县关于低保政策调整的时间和相关文件要求,对全村的低保情况进行核查。三是对有违规享受低保金的人员,配合镇纪委,督促群众应退尽退。

 

 

14、上户镇吾巴勒二村

 

 

反馈问题:对脱贫攻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通报: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规范“早派工、晚研判”工作机制,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亲自安排、亲自落实、亲自研判,确保每项工作到人到户;二是每周由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脱贫攻坚分析会,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做好整改;三是审核把关扶贫干部和帮扶人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帮扶方案、巩固提升措施,确保措施符合实际;四是由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季度遍访贫困户一次,深入摸排贫困户提出的困难诉求,并协调解决。

 

 

15、二道桥乡吉也克村

 

 

反馈问题: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房仍有闲置和使用不当现象。

 

 

整改通报:一是制定月度学习计划,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二是第一时间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把党的好政策惠及于民,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高质量脱贫,不返贫;三是村“两委”和工作队专门开展对扶贫房入住情况整改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理。

 

 

16、杰勒阿尕什镇阿克努拉村

 

 

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巡视反馈的认领问题自查整改不到位,印证不全。

 

 

整改通报: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梳理认领问题清单,进行核对核实;二是由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牵头,对印证资料不全的进行查漏补缺工作。如:干部在入户走访时,对村民家中如有缺失脱贫攻坚相关材料进行查漏补缺。三是及时做好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如:对本村花砖和围墙项目加强监督,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过程,将履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发挥应有责任。

 

 

17、阔什比克良种场百户村

 

 

反馈问题:班子结构不合理,后备干部人选匮乏。

 

 

整改通报:一是建立百户村后备干部库,积极努力培养发展年轻的村民参与村队的事物;二是制定“百户村发展党员计划”,至少培养3名入党申请人;三是逐步培养的后备干部。班子及成员要带领一名后备干部,积极参加村里的大小事务。

 

 

                                中共额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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