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地委第十四轮巡察额敏县1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

2021-01-14 10:36:54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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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0年4月10日至6月12日,地委第十四轮6个巡察组分别对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乌苏市皇宫镇等4个地直单位、1个国有企业、5个乡(镇)场党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和布克赛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裕民县自然资源局等6个县直单位党组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对额敏县二支河牧场党总支、和布克赛尔县教科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7月下旬地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要求,被巡察党组织陆续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巡察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额敏县二支河牧场党总支

强化责任意识 抓好整改落实

 

问题: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神经末梢”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将脱贫攻坚学习纳入全场学习宣传计划,分批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再次学习脱贫攻坚政策相关文件,开展交流讨论。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工作,针对今年申报的10个项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深入群众问计于民,统筹谋划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和宣传脱贫攻坚知识,提高党员干部抓党建促脱贫的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总支召开会议明确各村队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摸清本村扶贫工作相关底数,熟知惠民政策,同时把扶贫帮困工作纳入2020年底干部考核范畴。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扶贫帮困工作,各村队对本村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弱势群体进行摸底造册,确定包联人,关心关爱到位。

 

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贫困牧场实际结合不紧密

整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集中学习内容,党总支班子成员按照每月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的要求开展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分批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牧场实际开展讨论和交流,着力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性地对困难群众进行物资、资金的帮扶救助,给予物资救助200余人、资金救助60余人3万余元。

 

问题:对抓党建促经济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包村领导抓包联村队党建工作职责,分别召开了党建工作例会和党建工作观摩会,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提高各村队抓好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调整选配村干部3名,进一步充实了村“两委”班子力量。划分网格21个,依托网格化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扶贫帮困、化解纠纷等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县委提出的“8+3”攻坚战,成立村级就业服务站5个,发动群众1200余人,在道路两侧、农户房前屋后栽种树木,扎实开展“三清一改”、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做好小特产业培育工作,已建设汇干食品加工合作社、汇家特色馕饼加工合作社两个小特产业,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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