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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3-04-12 19:39:44 地区生态环境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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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塔城地区第一批12件生态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城市俊翔汽车城斜对面绿源停车厂扬尘大。

塔城市住建局

塔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现场实地核查,绿源停车场为塔城市绿馨停车场,占地面积为2500平方米,扬尘大是由于该停车场前期未硬化,且主要以停放大型工程车辆造成的。

一是塔城市组织环卫服务中心对道路及道路绿化带内垃圾进行清理,同时组织洒水车辆清洁路面。二是塔城市住建局组织施工人员对停车场入口摊铺瓜子石,5月30日前对该城市道路范围之内进行硬化及沥青摊铺。三是于5月30日前由塔城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绿馨停车场所有人对城市道路范围之外及停车场进行硬化。


2

受理编号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塔城市第五小学门口电线杆线缆多,对通过的小学生和路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建设防护措施。

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第五小学门口警务探头有两根废线垂落,未及时进行处理,给学生出行造成了不便。

 

一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将掉落的废弃电线于4月3日前拆除完毕;二是由于电杆周围在人行道上无法做围挡处理,4月12日前由塔城市公安局、住建局移除警务杆1个。



3

受理编号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63团大果园(六合广场北面)平房区有三家养猪场常年有味。已持续3-4年。(第一家位于心香园餐厅100米右拐50米处北面,第二家位于心香园右拐100米巷子最里,第三家位于163团大果园内100米监控处右拐20米处)

塔城市二工镇政府

2023年4月4日,塔城市政府组织二工镇等单位走访核查:第一家位于心香园餐厅100米右拐50米处北面,家中未饲养生猪,只养了几只鸡;第二家位于心香园右拐100米巷子尽头,家中养殖生猪5头(其中小猪3头,大猪2头);第三家位于163团大果园内100米监控处右拐20米,果园内养殖180头大猪,40头小猪,此处为第九师163团七连辖区,非塔城市辖区。塔城市政府与兵团第九师163团现场对接,已将此问题移交163团办理。

一是塔城市二工镇政府、上塔斯肯村村委会通过入户宣传,细心开展群众工作,2023年4月4日下午第二点位村民将家中5头生猪进行转卖。二是塔城市人民政府与兵团第九师163团对接后,163团积极开展整改,要求养殖户于4月11日前将养殖牲畜全部出售或者搬迁。


4

受理编号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额敏县上户镇萨铁克村村干部自2018年起私自开垦荒地,乡镇府不管不问。

额敏县自然资源局

经额敏县自然资源局实地现场勘查,并比对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耕地),不存在私自开垦荒地的情况。


5

受理编号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额敏县二支河牧场的郡泽滴灌厂没有环评手续,去年法人更换为XXX,且前几年污染大,存在偷排漏排现象,近几年进行了整治。

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二支河牧场

2023年4月4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对郓泽塑料厂履行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该塑料厂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组织清理转运厂区生产原料。因该企业由于选址不当,无法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企业承诺4月1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不再生产。

一是由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牵头二支河牧场紧密配合,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于10月30日前依法依规完成该厂关停工作。

二是额敏县政府已责成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对全县滴灌带厂、塑料厂再梳理再摸排,开展“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整改。


6

受理编号1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塔城师范学校旁喀浪古尔村河流存在环境问题,河道两边树倒下,若发洪水存在安全隐患。2、河对面的高层居民会把生活垃圾堆积在河附近、有异味,对周边平房区居民生活造成困扰。

塔城市二工镇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1.塔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二工镇、新城街道等相关单位现场核实,师范学校旁喀浪古尔村河段及责任河段,共发现垃圾点位6处、倒下小树3棵及若干枯树枝。

2.塔城市政府组织新城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师范小区东侧河道附近堆积大量垃圾,但没有异味,城东路苑小区北侧河道内约有10棵死树,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问题1:一是塔城市二工镇镇政府联合新城街道、市水利局等单位已于4月12日前对师范河水域的漂浮物、建筑垃圾和河道内的死树进行打捞清理转运,清理死树3棵,转运垃圾15吨。二是落实河长巡河责任,每周开展一次巡河,确保河道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问题2:一是由新城街道组织8个辖区单位已于4月5日完成清理工作,出动垃圾清运车辆4辆次,清理垃圾约5吨。二是由塔城市新城街道向市园林处申请10棵树的砍伐额度,于4月12日前对河道的10棵死树进行清理,全面疏通河道。


7

受理编号1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乌苏市市民XXX女士反映,离她家2米左右在建的世纪花城37#号楼对其生活造成困扰,在建期间产生噪音、扬尘对生活影响很大,施工方也到现住的房子看了,也没有表明是否需要拆迁,也没有给评估单,反映人就此事去了信访局询问,信访局让其去法院起诉,法院已受理,暂无结果,因在建楼房与自家房屋距离过近,担心有安全问题。

乌苏市住建局

1.经乌苏市人民政府组织住建局、交通局现场核查,乌苏市四季花城小区37号楼项目于2023年4月进入外配套基础设施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现场塔吊已拆除,无大型机械设备施工、夜间施工及噪音污染超标情况。噪音污染问题举报不属实。

2.经乌苏市人民政府组织住建局、交通局现场核查,项目前期在外墙装饰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对就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现已整改完毕。

该信访问题已立行立改,并要求做到:一是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上午施工时段控制在08:00-13:30,下午及晚上施工时段控制在15:30-22:00。

二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各项措施,在土方开挖时按照湿法作业要求,及时洒水降尘。

三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发现扬尘及数据波动较大及时采取降尘措施。

四是做好乌苏市广州路施工噪音及扬尘污染控制,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各项措施。



8

受理编号1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城市巴特鱼庄后堂距离小区过近,污水多,排烟大,地面肮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多次投诉无果。

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

经塔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于2023年4月7日进行现场核查。金马烤肉3个灶台共用1个烟道,其烟道安装的油烟净化器老旧未使用;同时餐厨垃圾未按规定存放在封闭的垃圾桶内,垃圾脏有油腻。巴特鱼庄后门东侧堆放有酒瓶、酒盒等垃圾。

一是由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向金马烤肉、巴特鱼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于4月12日前整改完毕。二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要求金马烤肉、巴特鱼庄对现存的垃圾于4月6日进行了清理,要求金马烤肉店更换垃圾桶为带盖垃圾桶,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巴特鱼庄已将堆放的酒瓶、酒盒等垃圾清理干净;三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对金马烤肉、巴特鱼庄发现的污水井堵塞情况已疏通;四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塔城市金马烤肉于4月12日前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器。


9

受理编号1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城市杜别克一期附近巴特鱼庄、金马烤肉排烟大,影响居民开窗透风,厨房垃圾多,污水管道堵塞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

经塔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于2023年4月7日进行现场核查。金马烤肉3个灶台共用1个烟道,其烟道安装的油烟净化器老旧未使用;同时餐厨垃圾未按规定存放在封闭的垃圾桶内,垃圾脏有油腻。巴特鱼庄后门东侧堆放有酒瓶、酒盒等垃圾。

一是由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向金马烤肉、巴特鱼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于4月12日前整改完毕。二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要求金马烤肉、巴特鱼庄对现存的垃圾于4月6日进行了清理,要求金马烤肉店更换垃圾桶为带盖垃圾桶,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巴特鱼庄已将堆放的酒瓶、酒盒等垃圾清理干净;三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对金马烤肉、巴特鱼庄发现的污水井堵塞情况已疏通;四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塔城市金马烤肉于4月12日前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器。


10

受理编号1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城市粮食局金马烤肉、巴特鱼庄,污水垃圾多,油烟大,煤烟大,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去年投诉未果。

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

经塔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于2023年4月7日进行现场核查。金马烤肉3个灶台共用1个烟道,其烟道安装的油烟净化器老旧未使用;同时餐厨垃圾未按规定存放在封闭的垃圾桶内,垃圾脏有油腻。巴特鱼庄后门东侧堆放有酒瓶、酒盒等垃圾。

一是由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向金马烤肉、巴特鱼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于4月12日前整改完毕。二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要求金马烤肉、巴特鱼庄对现存的垃圾于4月6日进行了清理,要求金马烤肉店更换垃圾桶为带盖垃圾桶,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巴特鱼庄已将堆放的酒瓶、酒盒等垃圾清理干净;三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对金马烤肉、巴特鱼庄发现的污水井堵塞情况已疏通;四是塔城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塔城市金马烤肉于4月12日前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器。


11

受理编号1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沙湾市牛圈子牧场三个圈子村中间有一个奶牛场,距离奶牛场100米处有一个小学,牛场牛粪处理不当,卫生问题严重,有恶臭,严重影响了学校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沙湾市西戈壁镇、农业农村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经沙湾市人民政府组织西戈壁镇政府、农业农村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于2017年投资380万元购买德国BBU牛床垫料再生设施,该设备通过对牛粪压榨、干湿分离并进行发酵处理,工艺过程中可有效去除牛粪中的异味并进行灭菌,分离后的牛粪统一存放在储藏车间,压榨后的牛粪作为垫料直接回充牛圈卧床,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恶臭,但有异味。

基本属实

一是要求农业农村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督促企业持续提升粪污处理能力,力争6月30日前完成新增粪污处理设备的安装和运行。二是加强企业日常监督,聘请义务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清理牲畜粪便。三是于4月30日前聘请第三方开展废气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四是于4月30日前开展厂区周边绿化,栽植林木,建立绿色隔离带,减轻粪污异味。

 


12

受理编号1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乌苏市鑫源污水处理厂(音译)违规把垃圾倒入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庙村(音译),臭味大,严重影响了村民正常生活。2.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庙村附近屠宰场直接排放未经处理且不符合排放条件的污水,污水流入农田,影响了棉花地。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农业农村局

1.经实地调查,乌苏市鑫源污水处理厂为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外围未发现倾倒垃圾现象,在污水处理厂院内与庙村地界处发现倒有树枝、树叶、绿化肥料(系猪粪,存在异味)及生活垃圾;2.经核实,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堆放、散发异味的现象,厂区外围杂草丛生,环境较差。3.经核查,乌苏市康达利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场周边无居民区,临场东、南、北为耕地,西面为省道258线。屠宰场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不存在违规排放行为。

部分

属实

一是对发现的倒有树枝、树叶、绿化肥料(系猪粪,存在异味)及生活垃圾,已于4月7日清运完毕。

二是责成该公司将每日产生的污泥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是对该公司场区外围杂草丛生、环境较差等问题,已责成企业立即进行清理。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塔城地区期间:2023年3月31日-4月19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1-6118703,邮政信箱:塔城市第A012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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