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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二批)

2023-04-14 10:36:12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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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塔城地区第二批10件生态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乌苏牧民反映221省道旁有一条包古图河,在河流上游托里县庙尔沟新镇往阿合塔木方向上游建有一座水库,导致春天和秋天下游缺水,自己和几千名牧民的几万只牲畜受到影响。

托里县水利局、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

经调查,托里县共在包古图河(又名柳树沟河)上修建有3处取水工程,分别为庙尔沟镇金塔区临时供水工程、招金北疆矿业取水工程和庙尔沟镇金塔区供水工程。2022年8月底金塔区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后,庙尔沟镇金塔区临时供水工程及招金北疆矿业取水工程停用。以上3处工程都仅有调水功能,没有蓄水功能,并非举报人所述的“水库”。该区域受气候环境影响,近几年为枯水年份,河道来水减少才是造成下游缺水的主要原因,与修建金塔区供水工程并无直接关系。因此,举报人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其所述“上游建有一座水库,导致春天和秋天下游缺水,自己和几千名牧民的几万只牲畜受到影响”,主观判断与客观事实出入较大,举报问题不属实,但该区域受气候环境影响,河道来水减少造成下游缺水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于4月15日前统筹河流上下游用水需求,在保证金塔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及招金北疆矿业生活用水的前提下,通过金塔区供水工程调节,缓解当地牧民转场用水矛盾。枯水期按照10%的河道来水量下泄水量,汛期按照30%的河道来水量下泄水量。二是于5月底前积极配合乌苏市在枯水期及时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措施,在该区域新打管径16厘米以下机井,通过提取地下水保障当地转场牧民用水需求。

 


   2

受理编号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乌苏市石桥乡萨尔林村居民反映,211省道旁34道湾有一条包古图河,在河流上游托里县庙尔沟新镇往阿合塔木方向建有一座水库,导致每天村中两个大队的村民和牲畜无饮用水,雇车拉水来满足日常生活。

乌苏市水利局、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

乌苏市政府组织水利等部门现场核实:举报内容中河流河道、新建水库均由托里县管辖,受气候环境影响,近几年为枯水年份,河道来水减少是造成下游缺水的主要原因。导致柳树沟河下游缺水主要因素并非单一由兴建金塔区供水工程造成。

一是由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积极做好牧民安抚工作,稳定牧民情绪(立行立改)。二是由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2023年4月20日前寻找距离最近的水源,提供水源保障,石桥乡政府积极组织牧民到供水点拉水,解决临时用水问题。三是乌苏市水利局、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结合牧民用水需求,2023年5月31日前在春秋草场区域内新建水井,通过提取地下水解决草场人畜饮水问题。四是2023年4月15日前乌苏市水利局积极与托里县商榷,依托正在建设的柳树沟水库和已建成的金塔区供水工程,在保证金塔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及招金北疆矿业生活用水的前提下,采用集中下泄方式,向河道下游输水,切实缓解当前牧民转场用水矛盾。


3

受理编号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乌苏市甘家湖牧场铁架子牧民新村哈拉吾巴第三大队村民反映自己生活的地方有一条河流(反映人不知具体名称),该河流上游出现3处截断水源的地方,去年还有一点水,今年没有水源可以饮用,该村民说自己大队的村民饮水需要每天徒步10公里去兵团一处园林处取水,因缺水导致村民的牲畜出现死亡,村民诉求希望尽快解决生活水源问题。

乌苏市水利局、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

乌苏市政府组织水利等部门现场核实:举报内容中河流河道、新建水库均由托里县管辖,受气候环境影响,近几年为枯水年份,河道来水减少是造成下游缺水的主要原因。导致柳树沟河下游缺水主要因素并非单一由兴建金塔区供水工程造成。

一是由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积极做好牧民安抚工作,稳定牧民情绪(立行立改)。二是由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2023年4月20日前寻找距离最近的水源,提供水源保障,石桥乡政府积极组织牧民到供水点拉水,解决临时用水问题。三是乌苏市水利局、乌苏市石桥乡人民政府结合牧民用水需求,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春秋草场区域内新建水井,通过提取地下水解决草场人畜饮水问题。四是2023年4月15日前乌苏市水利局积极与托里县商榷,依托正在建设的柳树沟水库和已建成的金塔区供水工程,在保证金塔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及招金北疆矿业生活用水的前提下,采用集中下泄方式,向河道下游输水,切实缓解当前牧民转场用水矛盾。


4

受理编号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沙湾市中山医院后方瑞泽小区里面盖了高层,影响了采光,占用道路,停车位也被占用,小区绿化区也不符合要求,小区里面有大车跑,对道路造成了影响,施工给小区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经沙湾市人民政府组织沙湾市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一是荣盛世纪综合楼拟建项目影响周边12户住宅建筑的日照采光。二是荣盛世纪综合楼建设项目一直未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生活垃圾;三是因施工条件受限,该建筑工地在清运垃圾时,考虑安全因素,大车从居民小区内经过,临时占用该小区道路50米。瑞泽小区绿化区由于小区物业的疏于管理,导致小区绿植成活率较低,加之小区部分居民将公共绿地区域种植了蔬菜,占用了公共绿地。五是荣盛世纪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工地邻近瑞泽小区,对小区居民出行和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一是经沙湾市2023年第二次规委办公会(沙国土规委办纪字〔2023〕2号)审议,对涉及影响采光的12户住户进行搬迁安置不作住宅用途使用。截止目前,已安置涉及影响采光的住户10户,于11月15日前完成剩余2户的搬迁安置工作。二是施工方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垃圾清理和场地平整工作,于4月22日完成垃圾清理工作。三是针对临时占用该小区道路的问题,已于4月7日责令施工方对该条临时占用道路进行全封闭管理,确保不影响该小区居民正常出行。四是于4月15日前将瑞泽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增扩绿化区的面积,划定停车线位,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维护和监管,对非施工企业大车禁止入内,确保小区的绿化不被破坏,道路不被占用。五是于4月15日前在施工场地与生活小区之间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挡,同时对涉及施工范围一段道路进行临时封闭,避免施工场地与居民生活区产生的交叉。

 


5

受理编号2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沙湾市世纪大道瑞泽园小区前门的小区公用停车位被荣盛房产公司(老板姓谷)占用,用作施工临时场所,影响小区居民出入,建设高层可能影响后期小区居民采光。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经沙湾市人民政府组织沙湾市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一是荣盛世纪综合楼拟建项目影响周边12户住宅建筑的日照采光。二是荣盛世纪综合楼建设项目一直未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生活垃圾;三是因施工条件受限,该建筑工地在清运垃圾时,考虑安全因素,大车从居民小区内经过,临时占用该小区道路50米。瑞泽小区绿化区由于小区物业的疏于管理,导致小区绿植成活率较低,加之小区部分居民将公共绿地区域种植了蔬菜,占用了公共绿地。五是荣盛世纪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工地邻近瑞泽小区,对小区居民出行和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一是经沙湾市2023年第二次规委办公会(沙国土规委办纪字〔2023〕2号)审议,对涉及影响采光的12户住户进行搬迁安置不作住宅用途使用。截止目前,已安置涉及影响采光的住户10户,于11月15日前完成剩余2户的搬迁安置工作。二是施工方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垃圾清理和场地平整工作,于4月22日完成垃圾清理工作。三是针对临时占用该小区道路的问题,已于4月7日责令施工方对该条临时占用道路进行全封闭管理,确保不影响该小区居民正常出行。四是于4月15日前将瑞泽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增扩绿化区的面积,划定停车线位,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维护和监管,对非施工企业大车禁止入内,确保小区的绿化不被破坏,道路不被占用。五是于4月15日前在施工场地与生活小区之间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挡,同时对涉及施工范围一段道路进行临时封闭,避免施工场地与居民生活区产生的交叉。

 



6

受理编号2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沙湾市四道河子镇上野地村老彩门处土地先前是有村两委开会签字的会议记录及红头文件印证,原用于养殖户养殖,后变为滴灌带厂。现滴灌带厂没有相应环保资质手续,五年来周围有污水排放和垃圾堆放。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影响了路边庄稼生长。诉求:1.处理滴灌带厂周围的环境问题;2.查明该用地的性质。

沙湾市四道河子镇、自然资源局、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沙湾市政府组织四道河子镇、自然资源局、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现场核实,2014年1月28日,该企业以畜牧养殖用地为由,向沙湾县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畜牧养殖用地手续,沙湾市政府明确规定严禁改变土地用途。2015年10月,成立沙湾县四道河子镇永达地膜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建设滴灌带厂。经查该滴灌带厂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滴灌带厂私自安装一条造粒生产线,存在批建不符的行为。同时,因循环沉淀池损坏,致使清洗废旧滴灌带的废水外漏至厂区边的林带内。

一是沙湾市政府责成四道河子镇、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共同督促该企业依法拆除造粒生产线,现场督促企业做好清洗废水的规范处置。造粒生产线已于2023年4月12日拆除,并完成了循环沉淀池蓄积的废水的规范处置。

二是沙湾市政府责成四道河子镇、自然资源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肃予以查处。目前,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已向该企业现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企业已全面停工进行整改,于2023年8月15日前补办农用地转工业用地审批手续。

三是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辖区塑料制品企业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加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宣传, 强化塑料制品企业制造过程中污染物零排放管理,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的再发生。


7

受理编号2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城市塔南隔壁绿色家园小区院子路面自来水管线、暖气管线挖后没有恢复,路面行走不便,物业不介入,小区内环境差。小区房子没有房产证,手续不全,房产开发商被捕,二工镇政府没有解决后续证件问题。诉求:政府解决小区内路面问题。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塔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市思源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实地核查,路面不平整的问题是由于维修自来水管线造成的。

一是塔城市住建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备工备料,2023年4月30日前对绿色家园小区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进行开工建设;二是由塔城市住建局督促思源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前对开挖的路面进行恢复平整。三是房产证等事宜已移交属地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核实办理。


8

受理编号2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城市居民马女士反映,塔城市农民小区(绿色家园2-1-102)居民楼开了一家通讯公司职工餐厅,三年来厨余垃圾多,油烟大,油污堵塞主管道,排油烟机、和面机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诉求:不同意在居民楼开职工餐厅,解决职工餐厅造成的污染问题。

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塔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8日,塔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城市管理局前往现场核实,该职工餐厅门口堆放酒瓶、酒盒等垃圾。厨房内安装炉灶1个,大功率换气扇1台,和面机1台,与居民小区共用排污管道,做饭时大功率换气扇声音大,对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

一是责令该职工餐厅对门口堆放的垃圾、杂物举行清理,该餐厅已于2023年4月12日清理完毕;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项目”规定,由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责令该职工餐厅立刻停止营业,于4月30日前完成搬迁工作。


9

受理编号2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塔城市五一农场养殖户反映自己因先前乱倒牛粪被处罚,现举报恰夏公社四大队烘干厂旁满地牛粪没人管,要求管理一视同仁。

塔城市恰夏镇人民政府、塔城市畜牧兽医局

2023年4月9日,塔城市委、市政府组织塔城市畜牧兽医局、恰夏镇政府对全镇8家烘干厂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发现,恰夏村(原名恰夏公社四大队)东面1200米处的创亿烘干厂西侧30米处马路旁堆存牛粪约1800㎡,系创亿合作社负责人李忠强所为,该合作社现养殖牛160头,牛粪作为肥料进行回田利用。

一是由塔城市恰夏镇镇政府向创亿合作社负责人李忠强下发整改通知,该合作社已于2023年4月12日将所有的牛粪清理干净。二是由塔城市畜牧兽医局配合恰夏镇政府督促创亿合作社加快整改工作并进行“回头看”,确保该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10

受理编号2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裕民县哈拉布拉乡村乔拉克加勒村每家每户的旱厕使用满了后,无后续处理和使用装备设施,两年来异味大。2.自来水每年开春变浑浊,需沉淀后使用。诉求:解决旱厕使用问题及自来水饮用问题。

裕民县哈拉布拉乡人民政府

1.经裕民县政府组织哈拉布拉乡政府等部门现场核实,乔拉克加勒村现有户厕158座,其中,84座为县级统一建设单坑式旱厕、其余74座户厕为自建旱厕,此类户厕清理方式为住户自行清掏。经实地查看,乔拉克加勒村现有7座统建户厕,因户主疏于管理未按时清运,造成粪便堆积,产生异味。

2.经核实,哈拉布拉乡乔拉克加勒村自来水来源为邻村库勒村水厂,两村共用一个水厂,该水厂严格按照水源保护地要求进行管理,由深水泵抽取地下90米左右的深层地下水,不受季节影响。水质监测部门按照上级要求每年对该水厂的水质进行检测,经调阅三年来第三方水质监测报告,水质均达标符合饮用水标准。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一是督促乔拉克加勒村对未及时清掏的七户村民免费发放长柄水舀、水桶和铁锹等工具,组织村民对户厕进行清掏治理,已于2023年4月12日清理完毕。

二是督促乔拉克加勒村及时成立村级协调组,做好常年不在家农户的联系工作,同时对常住户户厕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确保户厕规范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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