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展改革委全面落实两纲规划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地区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两纲”实施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开会研究部署“两纲”推进有关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领导汇报“两纲”推进工作,确保“两纲”相关指标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一是牵头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引》,指导相关部门、县(市),为今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做好指引。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援疆资金9970万元,推进实施地区人民医院院区及综合楼建设、地区救治中心建设等6个项目建设。加快补齐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三是开展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启明行动”。落实援疆资金38.29万元,对地区7-28岁有需求的听力语言、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医疗救助、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工作,进一步增强残疾儿童诊疗、康复、保障能力水平。四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援疆资金7920万元,推进实施地区第一高中综合楼及学术报告厅建设、塔城职业教育学院教学楼等8个项目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好地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五是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文化、体育等校外活动场所。持续推进塔城市千泉湖体育公园、和布克赛尔县江格尔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项目建设,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2400万元,开工建设裕民县文化馆、额敏县图书馆等建设项目,提升校外活动场所的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六是积极申报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创建试点工作。七是实施托里县低收入家庭学生补助项目。落实援疆资金300万元,资助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低收家庭学生和新疆高校就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低收入家庭学生。
下一步地区发展改革委一是将持续抓好落实项目进度。积极跟进2024年安排下达的工程项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在2025年底前全部完工,投入运营,发挥效益,推动相关指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将持续推进相关指标的落实。围绕相关指标任务,牵头卫生、教育部门做好妇幼保健体系、公共卫生、学前、义务教育等领域的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积极争取2025年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的支持。三是将持续抓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开展。按照地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塔城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塔城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引》的相关任务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任务目标的落实工作。(社发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