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村了!用好农村普法“掌中宝” 走出“普法强基”新路子
连日来,塔城地区组织基层干部学好用好《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结合政法力量下沉,建立“普法+调解”工作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推送到户、宣讲入心,教育引导各族党员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宣讲手册”进农村 培养法律明白人
地区各基层党组织把《新疆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作为乡镇(街道)会议、村(社区)派工研判首学内容,坚持“人手一册”标准,为4566名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发放手册,作为自学的“掌中宝”、普法宣讲的“口袋书”,做到常学常用、常宣常讲。
《新疆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纳入乡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重要内容,广泛邀请党校老师、资深律师、司法行政干部等专业人士开设培训班67期培训3481人(次),围绕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内容,结合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培训,带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党员等“法律明白人”争当众学法用法的“带头人”。
塔城市二工镇邀请市司法局举办村(社区)干部专题讲座、辅导班3场,主要围绕《新疆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第五篇“婚姻家事”对女性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党员等群体进行专题培训。头工村第一书记马云斐说:“此次培训重点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应对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等内容,有效提高了妇女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官一师”进网格 化解纠纷到前沿
“当初借钱给朋友时,没打借条,没想到差点吃了大亏。这次多亏这些懂法的同志,让我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裕民县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李某说。
自《新疆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印发以来,推进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三官一师”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地区1390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业务骨干下沉到村,面对面向村干部、驻村干部、法律明白人就《新疆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进行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现场指导运用《新疆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化解纠纷550余件。
沙湾市化解“土地承包费”纠纷的当事人艾某表示:“通过镇司法所的调解,我拿到了土地承包费。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不侵害他人利益”。

“普法宣传”进万家 法治思想入人心
地区探索《新疆农村普法实用二百条》“四讲五学”宣传模式,坚持升国旗重点讲、大喇叭每天讲、农牧民夜校系统讲、干部入户聊天讲,鼓励基层党组织多采取党员中心户“包联帮学”、借助新媒体开设普法小课堂“网络助学”、编排喜闻乐见的节目“文娱促学”、举办有奖问答活动“争先比学”、发挥马背上的宣讲团优势“牧区送学”方式引导各族党员群众学法守法、知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发展稳定正能量。
截至目前,全地区各县市开设“专栏”刊发普法信息190余期,利用农牧民夜校解读844场(次)1.34万人(次),举办“法润天山·国旗下宣讲”“3·15消费安全”“法律知识大学习”等活动2482场(次)5.43万人(次),选派巾帼团、蒲公英、赛尔警花团、马背服务队等各类宣讲团前往牧区送学65场(次)2300余人(次)。
额敏县玛热勒苏镇深入牧区开展“法律知识进牧区 法治力量护民心”牧区普法活动,通过现场讲解、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针对牧民关心的草原承包、牛羊养殖合同、婚姻家事等方面开展普法教育,引导牧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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