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免罚单”背后的尺度和温度,乌苏市场监管局执法暖人心
“我的店面经营的是小买卖,因为一时疏忽,销售了违规商品,5万元罚款对于小店来说是一笔巨款,相当于一年利润,但念及初犯,还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采取了免予处罚,让我终于松了口气。”4月9日,乌苏市某蔬菜水果店负责人张女士说。
近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一件农产品案件引发了社会关注,乌苏市某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姜、辣椒被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但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商户张女士销售不合格姜、辣椒系初次违法,销售涉案姜、辣椒仅获利86元,金额较低,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首违不罚”规定。
在执法人员的协助下,张女士提供了进货凭证,最终依据“首违不罚”规定,对其免予处罚,并将线索进行了溯源。
“如果采取机械执法,这个案值86元的案件至少要罚5万元。”案件经办人员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苑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马国勇说:“通过服务型执法,既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又避免了个体工商户因‘小过重罚’陷入困境。”
张女士的案例并非“手下留情”,而是乌苏市全面践行服务型执法改革,将“主动服务、包容审慎”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模式的一个实例。
自2024年以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累计依法办结各类违法案件454件,其中减轻处罚案件177起,从轻处罚案件168起,免予处罚案件21起,柔性处罚占行政处罚案件的80.61%,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马国勇说:“近年来,通过靶向式服务帮助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推行的‘警告﹢整改’模式成效显著,21家轻微违规市场主体积极完成整改,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执法人员结合案情实际关切市场主体诉求,案件查处数量和罚没金额同比明显下降,通过将刚性约束与柔性执法有机结合,守住了市场监管底线,为市场主体发展留足了容错空间,体现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惩戒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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