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6月10日,行署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阿依丁·托留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相关会议部署,听取了地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专家委员代表结合履职建言献策,地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塔城市、乌苏市进行了交流发言,审议通过了《行署行政复议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
会议强调,行政复议工作是践行法治为民、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区域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锚定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补短板强弱项,以务实举措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为地区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
会议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认清行政复议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定性,自觉服从行政复议工作统筹,支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复议工作,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坚持源头治理,健全风险排查、研判预警机制,抓早抓好苗头性行政争议化解。要重点抓好行政协议不履行、政策不兑现等行为纠正,严格依法办事、履约践诺,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做好案件复盘、类案分析和执法分析研判,推动个案监督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转变。要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地县两级办案场所、建设场所、档案场所标准化建设,配齐办公、听证等设备设施,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要完善府院府检常态化联动机制,建立“三+N”联合化解行政争议制度,协同开展行政执法监管、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有效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要强化结果刚性运用,把行政复议纠错率、调解率、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等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