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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发展改革委拟聘任“地区营商环境体验官”第一批人选公示

2026-02-10 19:44:00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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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募“地区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安排,现将拟聘任“地区营商环境体验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通过面谈、来信、电话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地区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塔城市六合大厦E区407室

邮    编:834300  电话:0901—6265361

传    真:0901—6222507

附件:拟聘任“地区营商环境体验官”人选名单202602101945542846.docx

地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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