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苏市待甫僧旅游景区观光车服务试运行价格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地区发展改革委拟于2026年9月16日在乌苏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乌苏市待甫僧旅游景区观光车服务试运行价格收费标准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拟定乌苏市待甫僧旅游景区观光车服务试运行价格收费标准事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定31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旅局、财政局、司法局、市监局、纪委各1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1名;消费者21名。
2.产生方式: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如消费者报名人数不足规定的参加名额,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由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经营者由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产生;利益相关方由乌苏市文旅局推荐产生;专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人大、政协、政府部门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
(二)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事项。
(三)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个,有意者可报名参加。由乌苏市发展改革委按报名顺序确定。旁听人员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时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四)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1个,邀请新闻媒体列席听证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可登录乌苏市政府网站在公示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信息,通过邮箱(邮箱fgw9044@163.com)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二)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推荐单位须于2026年8月22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乌苏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将另行公告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乌苏市待甫僧旅游景区观光车服务试运行价格收费标准等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
1.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消费者)
202608131726327310.docx
2.旁听人员报名表
202608131726445225.docx
联系人:热孜亚(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901-6233800;
联系人:谢佩灵(乌苏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992-8518456。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