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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塔城地区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4-29 19:30:1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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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塔城地区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塔城地区水利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塔城地区水利局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四、单位资产负责情况(1张):《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空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塔城地区水利局概况

一、塔城地区水利局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自治区出台的配套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地区水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水政监察、渔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办重大水事案件,调处仲裁水事纠纷,依法治水、管水。

2.统一管理地区水资源(合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及水量调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有关地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咨询工作。

3.组织制定和实施地区水利、水电、水产业发展和年度计划,以及河流的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水利、水电、水产基建项目和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组织管理重点水利、水电、水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工作;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组织重要水利、水电、水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4.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渠首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灌溉管理工作。

5.承担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节约用水规章,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地区节约用水工作。

6.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各类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7.承担地区防汛抗早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地区的防汛抗早工作,对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早调度。

8.组织、指导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9.组织指导农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工作。

10.承担地区改水防病工程建设的日常业务工作,组织指导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乡镇供水工作。

11.负责水利、水电和水产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地区水利队伍建设。

12.承担地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13.负责《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规的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审批、实施、验收工作。

14.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早工作,强化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15.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加强水能资源调査评价、开发规划和配置方面的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16.承办地区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塔城地区水利局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建设与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科、农牧水利科;4家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水利局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水利局改水防病办公室、水利局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2家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水利局水利管理处、水利局水产渔政管理站。

(三)年末编制情况

塔城地区水利局2018年末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数共43个。其中:行政干部编制数12个、行政工勤编制数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个、财政补助人员11个,年末编制人数与上年无增减变动;机构情况,独立编制机构数7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个、财政补助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四)人员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数4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30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2人,同比上年33人增加9人,增长率27.2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招录6人,其中: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兵地交流干部1人;组织任命1人;2016年塔城地区绿色通道高层次引进技术人才转入编制1人;离退休人员38人已全部移交社保,本年决算报表中未录入退休人员人数;遗属1人。

二、2018年塔城地区水利局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塔城地区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塔城地区本级决算、无所属或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塔城地区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塔城地区水利局本级   无所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塔城地区水利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塔城地区水利局收支总体情况

    (一)塔城地区水利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969.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95万元,增长27.6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重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追加其他收入赴辽宁培训交通费、援疆水利技术培训费,取水许可证管理补助工作经费,自治区“天山英才”工作经费;支出969.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46万元,增长7.6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重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结余0.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委组织部拨付赴辽宁挂职干部1人培训交通费,因培训时间至20192月份结束,本年结余留待下年使用。

    与年初预算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752.26万元,决算数969.9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94%,差异原因是1.2018年追加“访惠聚”3个工作队运转工作经费6万元,追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经费2.04万元;根据工作需要,20189月份新招录6名公务员,调入2人,追加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38.83万元,追加新招录6人去南疆支教工作补贴及生活补助费7.56万元;追加抚恤金20.46万元,追加塔城地区纪委派驻水利局纪检组工作经费2.70万元,追加2017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30.13万元;2.年中追加用于各部门开展重点工作的97.38万元的项目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3.追加赴辽宁培训交通费及补助工作经费12.62万元。

    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752.26万元,决算数969.48万元,差异率28.88%。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732.26万元,决算数852.10万元,增加额119.84万元,差异率16.37%;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20万元,决算数117.38万元,差异率486.89%。原因是追加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1.38万元、自治区2017年农田水利“天山杯”奖励资金21万元、2018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15万元。由于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资金的增加,使预算支出和决算数相差28.88%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塔城地区水利局2018年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36万元,占98.7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62万元,占1.30%,比上年增加27.6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57万元,增长6.00%,主要是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使行政运行支出增加135.19万元;根据年初各部门申报重点工作,自治区追加重点工作任务项目资金97.3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2.38万元,增长5321.23%,主要是本年拨付7人赴辽培训交通费0.79万元,取水许可证管理补助经费6万元,自治区“天山英才”工作经费5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752.26万元,决算数969.9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94%,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追加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专项等项目资金97.38万元;其他收入追加赴辽宁培训交通费,援疆水利技术培训费,取水许可证管理补助工作经费,自治区“天山英才”专项经费12.62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塔城地区水利局2018年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10万元,占87.89%,项目支出117.38万元,占12.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同比上年增加7.6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增加4.3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增加4.41万元、自治区拨付的农业项目资金增加65.69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752.26万元,决算数969.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88%。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8年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水利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其他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工作经费是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列入项目支出,但在实际执行时和决算时列入基本支出,造成差异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295.98万元,决算数273.57万元,减少22.41万元,差异率-7.57%,主要是从公用经费结余指标中调整15.28万元用于发放2017年、2018年精神文明奖和综合治理奖,日常工作中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年初预算数20万元,决算数117.38万元,增加97.38万元,差异率486.90%。主要原因是追加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专项等项目资金97.38万元,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塔城地区水利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塔城地区水利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57万元,增长26.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增加,重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95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57万元,增长6.87%。其中:基本支出839.98万元,项目支出117.3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是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52.26万元,决算数957.36万元,增加205.1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26%,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追加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专项等项目资金97.38万元,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52.26万元,决算数957.36万元,增加205.10万元,预决算差异27.26%。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追加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专项资金、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专项等项目资金97.38万元,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塔城地区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57万元,增长26.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使人员经费增加,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资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申报的项目,追加渔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1.38万元、用于塔城地区7个水库投放鱼苗,塔城地区渔业编制规划方案,渔业船检员安全培训、无人机驾驶资格证培训。自治区2017年农田水利“天山杯”奖励资金21万元,主要补充公用经费。用于项目检查、验收、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2018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15万元,地区水利局驻沙湾县3个“访惠聚”工作队,每个队拨付资金5万元,用于工作队开展访贫问苦、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工作经费。其中: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4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资金增加5.69万元、自治区农田水利“天山杯”奖励资金增加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57万元,增长6.8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使人员经费增加,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0万元,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3.8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8万元;213农林水支出799.87万元,其中,2130108病虫害控制20.00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0.00万元,2130148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1.38万元,2130301行政运行653.69万元,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43.80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1.00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8.69万元;229其他支出15.00万元,其中,2299901其他支出15.0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20.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6.97万元、津贴补贴119.20万元、奖金57.18万元、伙食补助费44.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9.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4万元、住房公积金28.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92万元,其中:办公费28.47万元、印刷费9.76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6.94万元、取暖费1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50万元、差旅费55.91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租赁费0.35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4.6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专用材料费50.00万元、劳务费16.49万元、委托业务费75.92万元、工会经费4.36万元、福利费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5万元,其中:退休费37.01万元、抚恤金20.46万元、生活补助0.71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90万元,其中:办公购置设备18.9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52.26万元,决算数957.36万元,增加205.1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26%。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追加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资金97.38万元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本年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4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52.26万元,决算数957.36万元,增加205.1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26%。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追加自治区拨付重点工作项目资金97.38万元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8.47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12130301款部门预算数为554.28万元,部门决算数653.69万元。比预算数增加99.41万元,原因是2018年追加“访惠聚”3个工作队运转工作经费6万元,追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经费2.04万元;根据工作需要2018新招录6名公务员,调入2人,追加工资、社保及住房等人员经费26.41万元,追加新招录6人去南疆支教工作补贴及生活补助费7.56万元;因工资调整,追加考核工资及调整基本工资22.28万元,追加地区纪委派出纪检组工作经费2.70万元;追加2017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金30.13万元,以上原因使实际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94%

    22210201款部门预算数为16.18万元,部门决算数28.69万元。比预算增加12.51万元,新增人员。

    32130309款为部门预算数为43.80万元。部门决算数43.80万元,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执行预算,没有增减变动。

    42130148款自治区追加项目资金11.38万元。部门决算数11.38万元,没有节余。根据申报的项目,用于渔业编制规划8万元、检查渔业工作支出3.38万元。

    52130108款为本年自治区追加渔业项目资金20.00万元,部门决算数20.00万元,根据申报的项目,用于渔业编制规划16万元,渔业船检员上岗及安全培训费4万元。

    62130399款自治区拨付的2017年农田水利“天山杯”考核奖励资金21.00万元,部门决算数21.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检查、验收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72130135款为本年自治区追加渔业项目资金50.00万元,部门决算数50.00万元,根据申报的项目,用于塔城地区7个水库的增殖放流-新品种鱼苗的投放。

    82080504款部门预算数为44.04万元,部门决算数63.82万元,增加19.78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调减工资支出0.68万元,追加抚恤金20.46万元。

    92080505款部门预算数为45.69万元,部门决算数49.98万元,增加4.30万元,新增退休人员。

    (10)2080506款部门预算数为18.27万元,决算数为零,2018年没有缴纳机关事业职业年金,财政收回。

    112299901款部门预算数为零,实际决算数15.00万元,增加的是自治区拨付的2018年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地区水利局驻沙湾3个工作队,每个队拨付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以及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宣传 等活动。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塔城地区水利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因此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塔城地区水利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因此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塔城地区水利局2018年结转结余情况

    2018年末结转结余0.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9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委组织部拨付赴辽宁挂职干部1人培训交通费,因培训时间至20192月份结束,本年结余留待下年使用。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动。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塔城地区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5.35万元,比上年增加8.33万元,增长17.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水利执法业务拓展到地区五县二(市),年中调整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地区水利局驻沙湾三个工作队,因村队偏远,没有交通工具,经党组会研究同意,给予3万元的车辆交通费补助;对塔城地区65座水库进行全面排查隐患,督查、检查任务重,车辆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5万元,占98.92%,比上年增加9.73万元,增长21.60% 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水利执法工作力度,外出车次增加,督查、检查任务重,车辆费有所增加;车辆老化,维修支出增加,导致车辆运行费高于上年    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占1.08%,比上年减少1.40万元,降低70.00%,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对达不到接待标准不予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塔城地区水利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7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30.25万元、车辆维修费18.25万元、过路过桥费1.83万元、车辆保险费4.42万元。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辆0辆,保有量为2辆,比上年减少1辆。主要是依据塔地财资管【20189号文,调拨1辆车给塔城地区人大使用。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0万元,主要是根据2018年业务工作需要,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河长制调研15人次、地州(市)水利局进行资源水价业务交流学习20人次,上级部门检查调研15人次,自治区春季防汛检查工作10人次。塔城地区水利局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5.35万元,决算数55.3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不超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4.75万元,决算数54.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派车单、车辆维修制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不超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60万元,决算数0.60万元,主要用于地州水利业务交流学习,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具体根据2018年业务工作需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河长制调研15人次、地州(市)水利局进行资源水价业务交流学习20人次,上级部门检查调研15人次,自治区春季防汛检查工作10人次。公务接待严格遵照八项规定、接待地点、接待标准执行

    2018年培训费支出4.6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81万元,减少14.89%,主要是: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的管理,严格控制培训支出,节约培训费的开支。本年的培训支出用于渔船检验员执法上岗培训40人次,培训费2万元,渔业无人机驾驶执照资格培训1人次,培训费2万元,参加水利厅组织的疆内、疆外各种水利业务培训15人次,培训费0.60万元;

    2018年会议费支出0.30万元,比上年减少0.20万元,减少40%,本年会议费开支参加水利部成都第七届水库大坝会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五、塔城地区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塔城地区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44万元,比上年减少30.35万元,减少10.4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96.60万元,减少85.27%,按实际需求购置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年初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0.68万元,比上年增加65.65万元,增长35.48%,主要原因是调整支付塔城地区水资源调查评价编制费50万元,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增加了6.00万元的执法工作经费,印刷河长制宣传牌和执法宣传单增加9.30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89万元、印刷费9.76、电费1.37万元、邮电费6.94万元、公用取暖费1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50万元、差旅费48.67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租赁费0.35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劳务费16.49万元、委托业务费51.92万元、工会经费4.36万元、福利费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8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塔城地区水利局政府采购情况

    塔城地区水利局政府采购计划8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24万元;实际采购8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耗材、印刷执法业务宣传单;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24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加油及车辆保险费支出。本年度严格控制资产总量,按实际需求购置办公设备。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塔城地区水利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塔城地区水利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65.13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用于拉运货物皮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塔城地区水利局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塔城地区水利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塔城地区水利局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度,塔城地区水利局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212.3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17.38万元

    1. 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用于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共培训40人次;三是无人机驾驶资格培训1人。通过项目实施,做好渔业病害及疫情的监测、预防、控制、检疫,强化养殖投入品的监管,规范苗种、饲料和药品的使用,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抽检、水产品药残抽检,加强地区渔业资源养护,加强对额敏河野生渔类执法保护工作,开展地区渔业船舶安全检验工作,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开展对渔民和渔政管理人员进行健康养殖技术及渔政执法培训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划分,建立以养殖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管理等综合性规范,要确保有效供给、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要努力实现水产养殖生态化、生产高效化、品种优良化、经营多元化、养殖规模化,达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发展目标。规划经费不足,规划的编写、规划的管理等等,不仅需要领导的支持和重视,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经费是保证规划编制的基础;二是开展对渔民和渔政管理人员进行健康养殖技术及渔政执法培训工作,由于课程及时间限时,导致培训不够全面,培训人员也未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健全各项规划,并着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尤其是经费的保障,为规划的科学编制及决策提供基础。在规划编制中,注重理论提升、综合研究和深入实际,加强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和科学衔接,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二是对于渔民及渔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分阶段按需求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所需,培训有所用。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塔城地区水利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00

执行数:

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三个鱼样一个水样的检测;举办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共培训40人左右;额敏河禁渔执法无人机维护及培训1人;完成塔城地区、乌苏市、沙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工作。

自治区水产研究所完成了三个鱼样一个水样的检测;举办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1次,共培训40人,额敏河禁渔执法无人机维护及培训1人,完成了塔城地区、乌苏市、沙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工作。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水产品检测

3尾

3尾

额敏河禁渔执法无人机培训

1人

1人

水质检测

1处

1处

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人)

培训40人左右

培训40人

养殖滩涂规划的编制

完成塔城地区、沙湾县、乌苏市的养殖滩涂规划的编制

完成了塔城地区、沙湾县、乌苏市的养殖滩涂规划的编制

质量指标

水产品检测

100%合格

100%合格

额敏河禁渔执法无人机培训

合格

合格

水质检测

100%合格

100%合格

养殖滩涂规划的编制

完成塔城地区、沙湾县、乌苏市的养殖滩涂规划的编制

完成塔城地区、沙湾县、乌苏市的养殖滩涂规划的编制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效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无人机培训(万元)

无人机培训2万元

无人机培训1人,培训费2万元

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万元)

培训40人,培训费2.00万元

培训40人,培训费2.00万元

养殖滩涂规划的编制(万元)

完成规划编制报告

规划编制报告16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项目带来的影响

 改善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改善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社会效益
指标

项目带来的社会影响

维护水产品市场安全性,增加养殖户相关养殖技能。

 维护水产品市场安全性,增加养殖户相关养殖技能。

生态效益
指标

有效保护生态资源

改善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

改善与修复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加强管理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有效推动生态发展,保护渔业资源状态良好运行

有效推动生态发展,保护渔业资源状态良好运行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调查中满意和较满意的群众人数占全部调查人数100% 

 满意度100%

2.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切实加强塔城地区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维护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水产品供给能力,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塔城地区水产渔政管理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资金50万元,39万尾鱼。通过增殖放流活动,使塔城地区鱼群种类数量得到进一步恢复,渔业资源状况良好,提高了水产品供给能力,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放流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不够。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增殖放流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对增殖放流活动的科学性缺乏了解。同时群众对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意识较低,对天然水域放流的科学性不了解,会因盲目向天然水域乱放各种不符合放流科学性的外来物种、危害物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经济回报无法准确计算,塔城地区水域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结构本身就具有较强的污染自净能力和较高的渔业发展潜力,合理调整其渔业组成结构,适量增殖放流部分短缺的经济鱼类,培育平衡、高效的渔业生态系统。通过向水生态系统输入更多的物质与能量,使水生态系统能够以更高的效率产出生物产品,达到渔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但就目前为止,无法准确计算出增殖放流所带来的渔业经济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为了加强群众科学放流意识,应该加强增殖放流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加强当地政府对人工增殖项目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这个项目的了解和主动保护意识;二是选择放流品种时,应充分考虑该品种在不影水生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选择具有经济价值较高、定居性、生长周期短、生长快、利用率高、食物链短、滤食性等特征的放流品种,积极与自治区渔业专家讨论、沟通解决增殖放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计算方法。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名称

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塔城地区水利局

实施单位

塔城地区水利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含结余结转)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50.00

50.00

1

其中:中央补助

50.00

50.00

1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塔城地区水利局增殖放流项目任务为32万尾

完成增值放流任务39万尾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

指标

鱼苗数量

32万尾

39万尾


质量

指标

苗种检疫

100%

100%


时效

指标

2018年完成放流任务

完成

完成


成本

指标

每尾鱼1.3元

1.3元/尾

1.28元/尾





经济效益指标

有效补充了衰退的重要经济渔业资源,提高回捕率

提高回捕率

提高回捕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品质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品质

人民群众的饮食品质


生态效益指标

本地区名优特色水产品的增长

本地区名优特色水产品的增长

本地区名优特色水产品的增长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建立长效机制,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营造出一种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建立长效机制,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营造出一种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建立长效机制,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营造出一种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渔民满意度

100%

100%


说明

 

  1.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渔业成品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8万元,执行数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用于养殖滩涂规划编制,委托业务费8万元;二是渔业检查督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差旅费。通过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强养殖污染防控管理,推广先进节能环保养殖新技术,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渔业。强化禁养区管理,保护与开发并用,合理发展天然水域渔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规划经费不足,而经费是保证规划编制的基础;二是渔船检验是确保渔船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但船检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足,对申请检验不积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健全各项规划,并着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尤其是经费的保障,为规划的科学编制及决策提供基础。在规划编制中,注重理论提升、综合研究和深入实际,加强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和科学衔接,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渔农民船检意识。向渔民宣传渔业法律法规的同时,船检人员要把工作做实做细除利用广播电视、张贴通告、悬挂标语等形式外,还要组织召开渔民座谈会,利用船员培训的机会,宣传讲解船检的目的意义及如何判断船舶质量造船方面的基本知识,并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维护自身利益。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2017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

预算单位

地区水利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1.38

执行数:

11.38

其中:财政拨款

11.38

其中:财政拨款

11.3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沙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通过自治区水产局组织的业内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提交当地人民政府发布;完成塔城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乌苏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提交讨论稿。

已完成沙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通过了自治区水产局组织的业内专家评审,待修改完善后提交当地人民政府发布;完成塔城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乌苏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提交了讨论稿。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规划报告份

开展塔城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1份

完成了塔城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讨论稿的编写1份

指标2:规划报告份

开展沙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1份

完成了沙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1份

指标3:规划报告份

开展乌苏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1份

完成了乌苏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1份

质量指标

指标1.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已提交讨论稿,完成100%

指标2:项目验收合格率%

开展沙湾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

已提交讨论稿,征求了环保、农业、水利等单位意见,形成了评审稿,并于12月22日通过了自治区水产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审,提

指标3:项目验收合格率

开展乌苏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告的编制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限

2018年底前完成沙湾县规划报告初稿的编制

已完成

指标2:完成时限

2018年底前完成沙湾县规划报告的评审

已完成

指标3:完成时限

2018年底前完成沙湾县规划报告初稿的编制

已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内容实施成本

2018年底前完成沙湾县规划报告初稿的编制

已提交讨论稿,征求了环保、农业、水利等单位意见,形成了评审稿,并于12月22日通过了自治区水产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指标2:项目内容实施成本

2018年底前完成沙湾县规划报告的评审

已提交讨论稿,并征求了乌苏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书面反馈意见,提交编制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指标3:项目内容实施成本

2018年底前完成沙湾县规划报告初稿的编制

已提交讨论稿,征求了环保、农业、水利等单位意见,形成了评审稿,并于12月22日通过了自治区水产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项目实施后带来的经济效益

稻渔等生态综合种养规模可扩大至1.38万亩。到2030年,实现水产品年产量保持在2000吨

稻渔等生态综合种养规模可扩大至1.38万亩。到2030年,实现水产品年产量保持在2000吨、

社会效益
指标

推进全地区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科学利用全地区水域滩涂资源,推进全地区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城区生态文明建设

科学利用全地区水域滩涂资源,推进全地区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城区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效益
指标

科学利用全地区水域滩涂资源

科学利用全地区水域滩涂资源,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管理,改善养殖生产环境,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好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科学利用全地区水域滩涂资源,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管理,改善养殖生产环境,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好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和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作目标

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和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作目标,以实施禁养区划定为手,优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全地区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和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作目标,以实施禁养区划定为手,优化水产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全地区水产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抽检群众满意度≥90%

满意度≥95%

4. 2017年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天山杯”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17年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天山杯”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因水利工作任务建设繁重,依据2018年工作需要,用于项目前期跑办、各项检查、验收、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高效节水、农田水利、水资源管理、政府采购等支出;二是开展塔城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的行为,解决水利在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事故发生。以上经费的使用,有力的保障了2018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水利项目数量多、分布广、建设任务重,预算管理不够精细;二是预算执行不均衡,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定期做好项目分析,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上。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2017年自治区农田水利“天山杯”奖励资金

预算单位

地区水利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1.00

执行数:

21.00

其中:财政拨款

21.00

其中:财政拨款

21.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前期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强化水库运行管理和城镇防洪工作,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稳步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使水利事业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开展塔城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水平,规范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行为,解决了水利在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表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水利工程完成量%

完成工程量95%

已完成工程量95%

指标2.工程全面检查次数(次)

根据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投资计划,对2017年续建、2018年新建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预计不少于30次。

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30次。

质量指标

指标1.工程质量合格率(%)

2018年按照中央投资下达计划,按期完成投资任务。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工程按时按成率(%)

按照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投资计划,按期完成投资任务90%。

95%

指标1.成本指标

单位运行成本(万元)

2018年安排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4.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租车费0.3万元、设备购置费8.13万元,总计21万元来开展工作。

2018年实际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5.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租车费0.3万元、设备购置费8.13万元,总计21万元来开展工作。

效益指标

 

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

农田水利工程产生的经济效益等

提高农作物灌溉保证率

提高农作物灌溉保证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

 

工程运行故障发生次数(次)

0次

2018年工程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总次数0次

工程事故发生次数(次)

0次

水利工程发生的工程事故0次

生态效益指标

新增节水能力等,有利于人居环境健康的生态安全格局

生态环境稳定向好

生态环境稳定向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建设带来可持续影响率≥80%

对防灾减灾体系,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对防灾减灾体系,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生态环境产生中长期积极影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通过各项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3,公众满意度达到90%

通过各项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公众满意及较满意人数占参加调查总人数的95%

 

5.“访惠聚”驻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塔城地区水利局驻沙湾县“访惠聚”驻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塔城地区水利局派驻工作队3个,总计拨付为民办实事经费15万元,已按照规定全部使用完,为民办实事经费主要用于“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以及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宣传、激励 等活动。“访惠聚”驻村工作各项经费的使用 ,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队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争取和凝聚了民心,切实解决了基层组织最需要最紧迫、党员群众最关心最 直接的实际问题。

通过慰问基层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开展群众工作,更加紧密了党和群众“鱼水关系”;二是补充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建强了村级组织建设;三是开展2018年“迎七一、庆党建”参观学习的庆祝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解决困难有滞后现象;二是慰问群众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慰问群众前摸清底细,做到精准慰问。要通过走访入户,国旗下的宣讲、农牧民夜校、村民会议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宣传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利用专项经费为民办事解难题好经验好做法,让小资金、小项目变成各族党员干部群众永远跟党走的大效应。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塔城地区水利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5.00 

执行数:

15.00 

其中:财政拨款

15.00 

其中:财政拨款

15.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开展访贫问苦,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补充村级工作经费等。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开展访贫问苦,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补充村级工作经费等。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慰问帮扶(万元)

慰问、帮扶群众及用于房屋修缮的费用等3.25万元

节日慰问基层群众,慰问低保户、五保户、生活困难帮扶及用于房屋修缮3.25万元

指标2:村级组织(万元)

建强基层组织1.25万元

为保证村级组织工作正常运转,购买了打印纸、墨盒、拉杆夹、移动硬盘、计算机碳粉、展板,套鼓等办公用品,共计1.25万

指标3:基层组织建设(万元)

组织学习

组织群众参观学习经费0.5万

指标4:供水管道(米)

计划新建850米自来水管道

实际建设850米自来水管道

指标5:慰问人员(人)

计划慰问群众8人、四老人员2人

实际慰问群众8人、四老人员2人

指标6:补充经费(万元)

计划补充村级组织经费

实际补充村级组织经费1.94万

指标7:暖气改造

计划完成村队机电井维修及村级阵地暖气改造

完成村队机电井维修及村级阵地暖气改造。

指标8:困难人员(人)

计划慰问群众生活困难群众74人

实际慰问生活困难群众90人

指标:9:村级组织经费(万元)

计划补充村级组织经费2.25万元

实际补充村级组织经费2.25万

质量指标

保证项目完成质量100%

保证项目完成质量100%

项目完成质量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18年度内完成

按计划时间已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工作经费(万元)

河滩村工作队5万元

按计划已全部使用完

指标2:工作经费(万元)

龙口村工作队5万元

按计划已全部使用完

指标3:工作经费(万元)

三宫店村工作队5万元

按计划已全部使用完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村民收入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建强组织

建强基层组织

建强了基层组织

指标2:解决安全饮水(户)

解决6户安全饮水

解决6户安全饮水

指标3:保障生活开支(人)

10人

解决10人日常生活开支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提升思想认识

访汇聚驻村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凝聚了民心,提升了群众对党对祖国的认同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100%

100%

100%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明细表》无数据,为空表,本单位2018年无以上方面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其他水资源费收入: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有关部门按规定征收的其他水资源费收入。

塔城地区水利局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3(类)01(款)08(项):指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鱼类的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35(项):指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48(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反映成品油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213(类)03(款)01(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类)03(款)09(项):指水利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13(类)03(款)16(项):指农田水利,反映自治区拨付2016年农田水利“天山杯”奖励资金。

213(类)03(款)99(项):指其他水利支出,反映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反映的是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空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四部分塔城地区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上报.xls
塔城地区水利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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