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塔城地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主管地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地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行政公署专员提出年度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地区行政公署委托向地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地委、行政公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地区有关部门、县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地区本级各部门(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地区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县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地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地区投资和以地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地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地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行政公署规定的地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属于本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自治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公署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审计机 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地委、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地区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地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塔城地区审计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49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塔城地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塔城地区审计局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69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29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本年辽宁援建投资审计竣工决算加大审计力度,将全地区审计人员差费拨付至我单位。本年支出74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02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拨付县市审计工作经费全部纳入支出。
2019年度本年收入69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81万元,占74.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7.76万元,占25.63%。
2019年度本年支出74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65万元,占97.46%;项目支出19万元,占2.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5.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13万元,降低8.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在职转退休5人,人员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515.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75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在职转退休5人,人员经费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75.53万元,决算数515.8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4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75.53万元,决算数515.8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4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8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801行政运行361.83万元;
2010804审计业务29万元;
2010806信息化建设12万元;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5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4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5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22.54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1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5.38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75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0.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0.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安排。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车燃油费、过路费、公车保险费、公车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9.75万元,决算数9.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9.75万元,决算数9.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安排。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塔城地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8万元,比上年减少48.19万元,降低39.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转退休5人,人员经费相继减少,缩减经费。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4.75(平方米),价值10.8万元。车辆2辆,价值61.8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辆越野车一辆小轿车,用于单位出差等事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9万元。
1、“访惠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访惠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为困难群众送信息、送温暖,慰问贫困户3次;二是协助困难群众修缮房屋;三是组织群众学习,学习文化法律知识;四是修建村队基础设施建设一座桥,量化村队道路,村队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宣传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按照资金使用办法足额拨付到各个工作组,保证工作组开展各项为民办事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切实解决了基层组织最需要最紧迫、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放大了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访惠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塔城地区审计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0 | 10.00 | 10.0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为群众送信息,送温暖; | 1、为群众送信息,送温暖;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送服务、送温暖次数(次) | ≥3次 | 3次 | 5.55 | 5.55 | ||||||
慰问困难群众户(户) | ≥6户 | 6户 | 5.55 | 5.55 | |||||||||
修缮基础设施 | =3处 | 3处 | 5.55 | 5.55 | |||||||||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次) | ≥3次 | 3次 | 5.55 | 5.55 | |||||||||
质量指标 | 群众工作覆盖率% | ≥90% | 100% | 5.55 | 5.55 | ||||||||
时效指标 | 经费使用及时率(%) | =100% | 100% | 5.55 | 5.55 | ||||||||
成本指标 | 访贫问苦经费 | ≤2.5万元 | 2.5万元 | 5.55 | 5.55 | ||||||||
补充办公经费 | ≤2.5万元 | 2.5万元 | 5.55 | 5.55 | |||||||||
村队基础设施建设 | ≤5万元 | 5万元 | 5.6 | 5.6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完成群众慰问户数 | ≥6户 | 6户 | 9.9975 | 9.997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村民生活环境改善 | 有所改善 | 90% | 9.9975 | 9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村委会工作效率提升 | 显著改善 | 85% | 10.005 | 8.497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民 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495 | |||||||||||
2、扶贫专项审计(全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扶贫专项审计(全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重点查处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1个,涉及金额307.5万元;二是披露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扶贫政策方面、资金安全及项目管理方面、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方面等四大类3个问题;三是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3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审计资源整合、审计力量统筹力度仍需加强,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向社会审计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力度方面还需要加强探索;二是在审计成果的提炼和综合开发利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审计力量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保障政府扶贫资金及时发挥作用,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为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扶贫专项审计(全疆)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塔城地区审计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 | 9 | 9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00 | 9.00 | 9.0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重点查处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 | 1、重点查处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被审计扶贫县数量 | ≥2个 | 2个 | 7.1375 | 7.1375 | ||||||
提交各类审计报告和信息简报数量 | ≥2篇 | 2篇 | 7.1375 | 7.1375 | |||||||||
提交审计建议数量 | ≥3条 | 3条 | 7.1375 | 7.1375 | |||||||||
质量指标 | 审计检查覆盖率(%) | =100% | 100% | 7.1375 | 7.1375 | ||||||||
问题整改率(%) | =100% | 100% | 7.1375 | 7.1375 | |||||||||
时效指标 | 审计项目完工时限(月) | ≤1个月 | 1个月 | 7.1375 | 7.1375 | ||||||||
成本指标 | 差旅费 | ≤9万元 | 9万元 | 7.175 | 7.17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 | ≥10万元 | 182.4万元 | 9.9975 | 9 | 根据审计实际情况填写 | ||||||
社会效益指标 | 被审计扶贫县对审计建议采纳率(%) | =100% | 100% | 9.9975 | 9.9975 | ||||||||
促进被审计县市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 ≥5项 | 6项 | 10.005 | 10.00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的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0025 | |||||||||||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塔城地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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