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按照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和塔城地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主要担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和塔城地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要求,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地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地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市党委,地委有关部门、行政公署有关部门巡察工作及县市巡察工作;负责塔城地区监察工作,依法对地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塔城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实有人数178人,其中:在职人员14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273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7.88万元,增长38.2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派驻、派出机构持续改革,人员大幅增加,由2018年底92人,增加到145人,追加了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二是巡察、审查工作任务加大,巡察与审查的纵向检查加深,追加了部分经费。本年支出2777.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5.97万元,增长40.18%,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支付人员经费,二是与去年相比巡察、审查工作支出加大。
2019年度本年收入273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9.83万元,占9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8.39万元,占2.5%。
2019年度本年支出277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68万元,占92.6%;项目支出205.46万元,占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69.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5.44万元,增长84.84%。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派驻、派出机构持续改革,人员大幅增加,由2018年底92人,增加到145人,追加了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二是巡察、审查工作任务加大,追加了部分履行监督监察、执纪问责职责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669.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5.03万元,增长84.7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持续派驻机构改革,调入大量人员,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二是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任务加大,保障履行监督监察、执纪问责职责工作经费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534.62万元,决算数2669.8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33%,主要原因是:追加部分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534.62万元,决算数2669.8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33%,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8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1101行政运行2067.86万元;
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57.4万元;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9.75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130.66万元;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7.3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91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1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0.04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5.82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4.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39.0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4.85万元,比上年增加37.54万元,增长4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的增加,出差频次增加,导致车辆的使用率较高,产生相应的车辆燃油费、维护费及保险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33万元,占99.58%,比上年增加38.67万元,增长45.15%,主要原因是2019年派驻、派出机构持续改革,调入人员较多,巡察工作及案件办理工作任务重,使用车辆频次较高,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大量的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0.42%,比上年减少1.13万元,降低68.4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4.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开支内容包括用于调研督导、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加班产生的食宿费用等。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03万元,决算数124.8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8.5%,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减少了对车辆的租赁,降低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124.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7.84%,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减少了对车辆的租赁,降低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0.5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2.67%,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02万元,比上年增加205.03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大幅的度增加,巡察、审查调查等出差任务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5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2%。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765.57(平方米),价值626.67万元。车辆6辆,价值244.1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日常审查调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05.46万元。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8万元,执行数为29.75万元,完成预算的44.5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资金支持基层纪委监委建立办公场所;支持基层纪委监委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审查调查设备经费保障水平。二是通过项目建设,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形成了“不敢腐”的震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运行时间较短,对绩效目标的设定的不够细致,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掌握的不全面。二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从而导致绩效监控工作的不通畅,绩效目标执行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学习相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就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再次进行解读学习。二是持续加强对绩效目标设定的学习,促使绩效目标能够更真实准确的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成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66.8 | 29.75 | 10 | 44.55% | 5.6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00 | 66.8 | 29.75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案件审理调查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办案人员差旅按时报销,改善办案人员业务装备,为更高效完成办案工作提供保障。 | 截止12月底,该项目资金成本29.75万元,支持留置和谈话场所7个,完成办案145件,保障了审查调查、督导、巡察等工作正常开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基层纪委监委建立留置和谈话场所数量 | ≥7个 | 7个 | 10 | 10 | |||||
支持基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数量 | ≥140件 | 145件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资金用于地区纪委监委的比例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期限 | 2019年12月 | 2019年12月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政法转移支付投入成本 | ≤66.8万元 | 29.75万元 | 10 | 8 | 偏差原因:资金到位较晚,政府采购周期较长,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办案设备经费保障水平 | 有所提升 | 85% | 15 | 13 | 偏差原因:办案设备需要实时更新。改进措施:年度持续更新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支持基层谈话留置场所建设 | 稳步提升 | 85% | 15 | 13 | 偏差原因:谈话留置场所每年都要更新。改进措施:年度持续更新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收款单位满意率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9.6 | ||||||||||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64万元,执行数为130.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3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项目建设,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形成了“不敢腐”的震慑。二是推动了塔城地区各级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了纪检监察组织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水平,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运行时间较短,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掌握的不全面,二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从而导致绩效监控工作的不通畅,绩效目标执行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学习相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二是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管控,加大宣传力度,按绩效管理制度要求去实施监控、自我评价和应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135.64 | 130.66 | 10 | 96.33% | 9.6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00 | 135.64 | 130.66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案件审理调查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办案人员差旅按时报销,改善办案人员业务装备,为更高效完成办案工作提供保障。 | 截止12月底,该项目资金成本130.66万元,支持留置和谈话场所7个,完成办案145件,保障了审查调查、督导、巡察等工作正常开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基层纪委监委建立留置和谈话场所数量 | ≥7个 | 7个 | 10 | 10 | |||||||
支持基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数量 | ≥140件 | 145件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资金用于地区纪委监委的比例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期限 | 2019年12月 | 2019年12月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政法转移支付投入成本 | ≤135.64万元 | 130.66万元 | 10 | 9 | 偏差原因:资金到位较晚,政府采购周期较长,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办案设备经费保障水平 | 有所提升 | 85% | 15 | 13 | 偏差原因:办案设备需要实时更新。改进措施:年度持续更新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支持基层谈话留置场所建设 | 稳步提升 | 85% | 15 | 13 | 偏差原因:谈话留置场所每年都要更新。改进措施:年度持续更新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收款单位满意率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6 | ||||||||||||
3、2019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2万元,执行数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项目建设,全部用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其中:1、绿化带种树400棵;2、制作宣传展板75平方;3、慰问困难群众90人次;4、制作横幅206米。二是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及村两委的办事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掌握的不全面,二是在绩效目标编制上依然有欠缺,对绩效分析也不够透彻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绩效管理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立绩效监控台账。通过分月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台账,切实做到动态监控,全过程监控,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访惠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5.82 | 5.82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00 | 5.82 | 5.82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为民办实事好事上,其中:1、绿化带种树400棵;2、制作宣传展板75平方;3、慰问困难群众90人次;4、制作横幅206米。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及村两委的办事效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绿化带种树数量 | ≥400棵 | 400 | 5 | 5 | |||||
制作宣传展板数量 | ≥70平方 | 75 | 5 | 5 | ||||||||
完成困难群众慰问 | ≥90人次 | 90 | 5 | 5 | ||||||||
制作横幅数量 | ≥200米 | 206 | 5 | 5 | ||||||||
质量指标 | 慰问困难群众覆盖率 | =100% | 100% | 5 | 5 | |||||||
购置物品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访惠聚工作完成期限 | 2019年12月 | 2019年12月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访惠聚经费投入成本(万元) | ≤5.82万元 | 5.82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 有所提高 | 80% | 15 | 12 | 偏差原因:部分困难群众生活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助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村两委的办事效率 | 有所提高 | 80% | 15 | 12 | 偏差原因:村两委班子成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加大对村两委班子的培训力度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两委对访惠聚工作的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 | ||||||||||
4、纪委办案业务用房工程尾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纪委办案业务用房工程尾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23万元,执行数为39.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的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项目建设,党风廉政教育宣传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生态得到了好转。二是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业务用房工程,确保实现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零违纪、安全文明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双零”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前瞻性不强,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作用发挥不够,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二是项目周期较长,过程监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监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相关项目事项绩效监控管理制度,责任细化,明确到人,具体监控具体分工,准确把握项目绩效监控目标;二是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纪委办案业务用房工程尾款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中共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00 | 39.23 | 39.23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00 | 0.00 | 0.0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39.23 | 39.23 | — | —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地区审查调查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实现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零违纪、安全文明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双零”目标;保证全地区党员干部按要求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 | 本年支付工程款39.2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业务用房工程,确保实现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零违纪、安全文明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双零”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面积 | 2187平米 | 2187平米 | 10 | 10 | |||||
建成宣传教育展区个数(个) | 5个 | 5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5 | 5 | |||||||
工程完工率 | =100%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本年工程支付成本 | ≤39.23万元 | 39.23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业务保障能力 | 有所提升 | 80% | 15 | 12 | 偏差原因:廉政教育基地展区每年都要更新。改进措施:年度持续更新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房屋建成使用年限 | ≥30年 | 30年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收款单位满意率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塔城地区纪检委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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