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组织实施地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地方国有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地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地区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自治区、地区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地区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根据规定,领导和协调地区畜牧兽医局。
(十五)完成地委、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1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6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0.54万元,增长162.37%,主要原因是:2019年塔城地区农业局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塔城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局合并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职能扩大,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相关经费增加。本年支出1291.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7.53万元,增长172.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塔城地区农业局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塔城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局合并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职能扩大,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6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37万元,占99.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89万元,占0.63%。
2019年度本年支出129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77万元,占42.09%;项目支出748.13万元,占57.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5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1.86万元,增长183.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塔城地区农业局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塔城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局合并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职能扩大,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相关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25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1.86万元,增长183.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塔城地区农业局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塔城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局合并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职能扩大,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44.50万元,决算数1253.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4.47%,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追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仪器设备购置、渔业增殖放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多个农业项目,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44.5万元,决算数1253.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4.47%,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中追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仪器设备购置、渔业增殖放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多个农业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3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4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4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3万元;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391.14万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8.62万元;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24.27万元;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9.60万元;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40.7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66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29.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8.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51.87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73万元,比上年增加3.67万元,增长45.53%,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开展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增加,项目增加,项目出差次数增加,“三公”经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3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3.67万元,增长45.53%,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开展机构改革工作,职能增加,项目增加,项目出差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油、过路费,车辆维修、保险费用支出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3.47万元,决算数11.7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02%,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3.47万元,决算数11.7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02%,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80万元,增长43.80%,主要原因是2019年塔城地区农业局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塔城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塔城地区农业局合并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职能扩大,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0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209.52(平方米),价值56.48万元。车辆3辆,价值135.1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748.13万元。
1、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补助项目1个,涉及资金4.9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二是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涉及全地区,涉及面积大,地点较远,且点多、面广、线长,管理成本大,按规定的管理标准开支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多样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补助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工作综合协调、督导的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办公室经费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的工作宣传培训工作经费,保障地区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的正常开展,严格遵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补助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4.90 | 4.9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0 | 4.90 | 4.9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农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 | 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补助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工作综合协调、督导的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办公室经费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的工作宣传培训工作经费,保障地区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的正常开展,严格遵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支出。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次数 | =1次 | 1次 | 5 | 5 |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人次 | ≥25人 | 29 | 5 | 5 | |||||||||
培训课程 | =8项 | 8项 | 5 | 5 | |||||||||
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创建能力提升培训人次 | =4人次 | 4人次 | 5 | 5 | |||||||||
质量指标 | 培训人员出勤率 | =100%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培训完成时间 | =11月前 | 11月 | 5 | 5 | ||||||||
成本指标 | 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费用 | ≤3万元 | 2.532 | 5 | 5 | ||||||||
差旅费 | ≤2.5万元 | 1.54 | 5 | 4 | |||||||||
车辆费用 | ≤2.5万元 | 0.31 | 5 | 3 | |||||||||
办公费用 | ≤2万元 | 0.52 | 5 | 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 | 有所提高 | 80% | 9.9975 | 7.995 | ||||||||
提高工作的科学素养 | 显著提升 | 80% | 9.9975 | 7.9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促进农业使用科学、安全 | 有所提升 | 80% | 10.005 | 8.002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培训学员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8.99 | |||||||||||
2、农业节肥节药项目1个,涉及资金5.0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开展农业节肥节药培训、抽检市场农药,规范农药市场,提升农药质量;二是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素养,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确保农民切身利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涉及全地区,涉及面积大,地点较远,且点多、面广、线长,管理成本大,按规定的管理标准开支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多样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将项目任务具体落实到有关责任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措施。制定和完善项目日常管理制度,形成项目全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执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责任人,确保实现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业节肥节药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5.04 | 5.04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0 | 5.04 | 5.04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农药质量明显提升 | 农业节肥节药项目主要用于农药行业监管工作综合协调、督导的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办公室经费及农业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经费,保障地区农药市场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严格遵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支出。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农业行业执法人员培训次数 | =1次 | 1次 | 4.55 | 4.55 | ||||||
样品地抽样个数 | ≥20 | 22 | 4.55 | 4.55 | |||||||||
开展农业行业执法人员培训人次 | ≥25人 | 28 | 4.55 | 4.55 | |||||||||
质量指标 | 检验过程符合CMA资质要求 | =100% | 100% | 4.55 | 0 | ||||||||
培训 出勤率 | =100% | 100% | 4.55 | 4.55 | |||||||||
时效指标 | 抽检工作完成时间 | 2020年2月前 | 0 | 4.55 | 0 | ||||||||
培训完成时间 | =11月前 | 11月 | 4.55 | 4.55 | |||||||||
成本指标 | 培训费 | ≤3万元 | 1.632 | 4.55 | 3.41 | ||||||||
检测费 | ≤3万元 | 2.31 | 4.55 | 4.55 | |||||||||
公务用车费用 | ≤1万元 | 0 | 4.55 | 4.55 | |||||||||
办公及差旅费 | ≤3万元 | 1.096 | 4.5 | 4.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农民科学使用农药 | 效果显著 | 80% | 9.9975 | 7.9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使用农药量 | 有所减少 | 80% | 9.9975 | 7.9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规范各县市农药市场 | 中长期 | 100% | 10.005 | 10.00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民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5.76 | |||||||||||
3、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项目1个,涉及资金5.5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编制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做好品牌培育、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宣传推介、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统计监测等相关服务,引导乡村产业向优、向强发展;二是开展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地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依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项目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度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项目,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 | 5.55 | 5.55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00 | 5.55 | 5.55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编制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做好品牌培育、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宣传推介、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统计监测等相关服务,引导乡村产业向优、向强发展。 | 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县市乡村发展方面品牌培育、信息服务、宣传推介、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统计监测等相关服务,引导乡村产业向优、向强发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签订协议书 | =1份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手续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招标完成时间。 | =12月 | 12月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资金 | ≤15万元 | 4.5 | 10 | 10 | ||||||||
支付规划编制工作资金调研费用 | ≤5万元 | 1.05 | 1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能力提升。 | 略有效果 | 80% | 9.9975 | 7.995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地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 =100% | 80% | 9.9975 | 7.9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 中长期 | 100% | 10.005 | 7.99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乡村产业公共服务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8.99 | |||||||||||
4、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补助专项项目1个,涉及资金97.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购买农产品农药检测设备15套,配备到15个乡镇建管站;二是购买农产品农药检测设备15套,配备到15个乡镇建管站,并开展使用培训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工作人员少、一人身兼数职,制约了工作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执法力度,把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补助专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7.50 | 97.50 | 97.5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7.50 | 97.50 | 97.5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质量年”活动目标,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条件,完善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手段为重点,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填平补齐,着力提升检测服务能力,为确保农产品安全源头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 根据《2018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实施方案》(新农质〔2018〕136号)精神,塔城地区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对塔城地区的15个乡镇即: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夏孜盖乡、查和特乡。塔城市:恰夏乡、阿西尔乡、也门勒乡、博孜达克农场、喀拉哈巴克乡。乌苏市:甘河子镇、百泉镇、古尔图镇。额敏县:上户乡、郊区乡;沙湾县:大泉乡、安集海镇进行乡镇农产品检测机构设备填平补齐,每个乡镇6.5万元,该项目资金共计97.5万元,统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 | =15套 | 15套 | 8.3375 | 8.3375 |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100% | 100% | 8.3375 | 8.3375 | |||||||
仪器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8.3375 | 8.3375 | ||||||||
仪器设备使用率 | =100% | 20% | 8.3375 | 1.7125 | ||||||||
时效指标 | 设备验收安装及时率 | =100% | 87% | 8.3375 | 6.675 | |||||||
成本指标 | 单套农产品检测设备采购成本。 | ≤7万元 | 6.45 | 8.3125 | 8.31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农业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 有所提升 | 0% | 7.5 | 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层农业检测技术水平 | 有所提升 | 80% | 7.5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业生态环境改善。 | 有效改善 | 80 | 7.5 | 6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业检测设备预期使用年限 | =10年 | 10年 | 7.5 | 7.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各监测站点使用人员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1.21 | ||||||||||
5、2019渔业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项目1个,涉及资金29.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切实加强塔城地区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维护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水产品供给力,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购买鱼苗,维持生态多样性;二是购买鱼苗30万尾,维持生态多样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放流经济物种检鱼苗的来源,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或者确定苗种生产单位。增殖放流活动严格规范人工放流的工作程序,把关、计量、记帐等各个环节,要求执法人员、放流水库管理人员,公证人员三方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并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人工放流要点操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渔业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1.10 | 29.60 | 29.6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1.10 | 29.60 | 29.6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切实加强塔城地区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维护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水产品供给力,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 根据2019年自治区渔业发展工作规划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工作计划,自治区拨付塔城地区2019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经济物种增殖放流专项资金31.10万元,用于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任务投放鱼苗23.92万尾,每尾1.30元。项目严格按计划执行,不超预算。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或者确定苗种生产单位。增殖放流活动严格规范人工放流的工作程序,把关、计量、记帐等各个环节,要求执法人员、放流水库管理人员,公证人员三方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并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人工放流要点操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放鱼苗数量(万尾) | ≥23.92万尾 | 30万尾 | 8.3375 | 8.3375 | ||||||
投放鱼种(种) | =5种 | 5种 | 8.3375 | 8.3375 | |||||||||
质量指标 | 鱼种体长 | ≥5公分 | 5功夫 | 8.3375 | 8.3375 | ||||||||
鱼苗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8.3375 | 8.3375 | |||||||||
时效指标 | 鱼苗投放时间 | =12月 | 11月 | 8.3375 | 8.3375 | ||||||||
成本指标 | 项目内容实施成本 | ≤1.3元 | 0.98元 | 8.3125 | 8.31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渔民收入 | 有所增加 | 100% | 9.9975 | 9.997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养护渔业资源的意识 | 效果显著 | 100% | 9.9975 | 9.9975 | ||||||||
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物种多样性 | 效果显著 | 100% | 10.005 | 10.00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捕捞渔民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1个,涉及资金6.9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完成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宣传培训。按照自治区要求,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县市、乡镇及村队工作情况督导检查一次,确保每年检查覆盖所有县市、80%乡镇和60%行政村;二是确保塔城地区人居环境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地区人民生活环境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项目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项目,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6.96 | 6.96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0 | 6.96 | 6.96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宣传培训,按照自治区要求,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县市、乡镇及村队工作情况督导检查一次,确保每年检查覆盖所有县市、80%乡镇和60%行政村。 | 2019年,全面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规划管理、建管护机制完善、村容村貌改善、健康卫生生活方式培养及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等八项重点工作。结合塔城实际分三档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档,全面推进地区754个村开展“万村整治”,做好院里院外“六件事”。第二档,落实“千村示范”,完成塔城市、额敏县、乌苏市、沙湾县每个县(市)26个村,托里县、裕民县、和丰县每个县(市)17个村,全区完成不少于155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主要在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道路硬化、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提档升级。第三档,做好深化提升,选出典型乡村,每个县(市)建设一个“四美两园”美丽乡村试点。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督导检查县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落实情况 。 | ≥2次 | 2 | 7.1375 | 7.1375 |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人员培训次数 | ≥2次 | 2 | 7.1375 | 7.1375 | |||||||||
检查督导县市数量 | =7县市 | 7 | 7.1375 | 7.1375 | |||||||||
质量指标 | 确保每年检查覆盖乡(镇)场 | ≥80 | 87 | 7.1375 | 7.1375 | ||||||||
确保每年检查覆盖所有村队 | ≥800 | 924 | 7.1375 | 7.137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时间。 | =12月 | 12月 | 7.1375 | 7.1375 | ||||||||
成本指标 | 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工作成本 | ≤10万元 | 6.96 | 7.175 | 5.737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效果显著 | 80% | 7.5 | 6 | ||||||||
生态效益指标 | 废旧地膜回收率 | ≥60% | 75% | 7.5 | 7.5 | ||||||||
秸秆利用率 | ≥85% | 94.1% | 7.5 | 7.5 | |||||||||
畜禽粪便利用率 | ≥60% | 70% | 7.5 | 7.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06 | |||||||||||
7、2019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29.99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协助困难群众修缮房屋。组织群众参观学习技能培训。更新村“两委”办公设施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二是切实为所在村队办好事办实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按照资金使用办法足额拨付到各个工作队,保证工作队开展各项为民办事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解决了基层组织最需要最紧迫、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放大了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0 | 29.99 | 29.99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00 | 29.99 | 29.99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做好群众工作,开展访贫问苦,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2为民办实事经费主要用于“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以及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宣传、激励等活动。3进一步提高工作队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争取和凝聚了民心,切实解决了基层组织最需要最紧迫、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 | 按照塔民办发〔2017〕41号文,为切实管好用好“访惠聚”驻村工作各项经费,进一步提高工作队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争取和凝聚民心,拨付驻沙湾县在泉乡城郊西村工作队、老沙湾镇坑湾村工作队、四道河子镇永胜村工作队,托里县库甫乡别拉什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共30万元,用于做好群众工作,开展访贫问苦,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为民办实事经费主要用于“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以及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宣传、激励等活动。“访惠聚”驻村工作各项经费的使用 ,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队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争取和凝聚了民心,切实解决了基层组织最需要最紧迫、党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善村队生态环境次数 | ≥3 | 5 | 6.25 | 6.25 | ||||||
解决困难次数 | ≥2 | 2 | 6.25 | 6.25 | |||||||||
慰问群众人数 | ≥100 | >100 | 6.25 | 6.25 | |||||||||
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次数 | ≥10 | 12 | 6.25 | 6.25 | |||||||||
主管访惠聚工作队次数 | =4 | 4 | 6.25 | 6.25 | |||||||||
质量指标 | 为村民安装质量合格路灯 | =100% | 100% | 6.25 | 6.25 | ||||||||
时效指标 | 访惠聚完成工作时间 | =12个月 | 12月 | 6.25 | 6.25 | ||||||||
成本指标 | 访惠聚工作经费不超预算 | ≤30万元 | 29.99 | 6.25 | 6.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村民跟党走听党话意识 | 显著提高 | 100% | 9.9975 | 9.997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村集体生活环境改善 | 有所改善 | 80% | 9.9975 | 7.9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村“两委”工作效率提高 | 有所提高 | 80% | 10.005 | 7.99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村村民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5.99 | |||||||||||
8、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2.2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 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监督管理和农机市场监管提升。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工作检查、资料印刷等工作;二是开展相关宣传及检查工作确保塔城地区农机市场安全有序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自治区《2018年—2020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全地区农机市场监督管理,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建议,开展农机销售市场的执法检查,为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顺利实施、农机装备提升和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2.26 | 2.26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0 | 2.26 | 2.26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的实施, 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监督管理和农机市场监管提升。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工作检查、资料印刷等工作, 截至目前,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一卡通”检查,落实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600万元。 |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检查、资料印刷、会议费用和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地区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市场监管能力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严格遵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支出。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调研 | ≥1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一卡通”专项检查,农机市场监督检查。 | ≥1次 | 1 | 10 | 10 | ||||||||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一卡通”专项观摩会 | =1次 | 1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农机购置补贴完成时限 | =12月 | 12月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检查监督购置补贴和市场监管划定工作成本。 | ≤3万元 | 2.25 | 10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 =100% | 100%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全地区农业机械总动率年增长率 | ≥3.5% | 3.83%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机惠民政策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 | |||||||||||
9、两区划定工作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2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地区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两区划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全地区780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为全区粮食安全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水平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已初步完成两区划定的内业上图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两区”划建任务实地核查、公示、勘误修正,签订管护责任书,成果资料归档相关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涉及全地区,涉及面积大,地点较远,且点多、面广、线长,管理成本大,按规定的管理标准开支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多样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与项目技术小组,强化项目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职责,将项目任务具体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措施。制定和完善项目日常管理制度,形成项目全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执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责任人,确保实现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两区划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00 | 20.00 | 20.0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已完成两区划定的内业上图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两区”划建任务实地核查、公示、勘误修正,管护责任书签订,成果资料归档相关工作。两区划定工作经费保障地区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两区划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全地区780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为全区粮食安全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水平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验收县市“两区”划定任务。 | =780万亩 | 780万亩 | 10 | 10 | ||||||
开展“两区”划定工作调研 | ≥1次 | 1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检查验收县(市)“两区”划定工作完成质量 | =7 | 7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培训检查验收“两区”划定工作成本。 | ≤20万元 | 20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两区”内的耕地质量。 | 明显提升。 | 80% | 15 | 1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两区”内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明显提高。 | 80% | 15 | 1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两区”农民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 | |||||||||||
10、2019年两区划定工作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2.33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地区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两区划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全地区780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为全区粮食安全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水平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已初步完成两区划定的内业上图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两区”划建任务实地核查、公示、勘误修正,签订管护责任书,成果资料归档相关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涉及全地区,涉及面积大,地点较远,且点多、面广、线长,管理成本大,按规定的管理标准开支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的多样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与项目技术小组,强化项目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职责,将项目任务具体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措施。制定和完善项目日常管理制度,形成项目全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项目执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责任人,确保实现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会化服务(两区划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2.33 | 2.3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00 | 2.33 | 2.33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地区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两区划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全地区780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为全区粮食安全和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水平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 已初步完成两区划定的内业上图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两区”划建任务实地核查、公示、勘误修正,签订管护责任书,成果资料归档相关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验收县市“两区”划定任务。 | =780万亩 | =780万亩 | 10 | 10 | ||||||
开展“两区”划定工作调研 | ≥1次 | 1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检查验收县(市)“两区”划定工作完成质量。 | =7县市 | 7县市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培训检查验收“两区”划定工作成本。 | ≤15万元 | 2.33 | 10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两区”内的耕地质量 | 明显提高 | 80% | 15 | 12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两区”内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明显提高。 | 80% | 15 | 1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两区”农民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6 | |||||||||||
11、2019年度休闲农业统计监测项目1个,涉及资金3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科学宣传,休闲农业规模提升,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了收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政策宣传和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休闲农业部门统计监测工作,规范提升休闲农业的公共服务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休闲农业部门统计监测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3.00 | 3.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0 | 3.00 | 3.0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总体目标是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转型提升的方针政策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休闲农业发展为目标,以理念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地缘优势,提升休闲农业企业的先进示范区。 | 2019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休闲农业部门统计监测经费项目实施共资金3万元。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地区农业局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增强农民休闲农业意识获得农民好评。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县市开展休闲农业统计监测。 | =7县市 | 7县市 | 8.3375 | 8.3375 | ||||||
工作人员培训次数 | ≥1次 | 1次 | 8.3375 | 8.3375 | |||||||||
质量指标 | 监测数据报送次数及数据准确。 | =100% | 0 | 8.3375 | 0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统计监测工作时间。 | =12月 | 12月 | 8.3375 | 8.3375 | ||||||||
成本指标 | 差旅费 | ≤2万元 | 2万元 | 8.3375 | 8.3375 | ||||||||
办公费 | ≤1万元 | 1万元 | 8.3125 | 8.31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农村闲散劳动力就业 | 效果显著 | 30% | 15 | 4.5 | ||||||||
促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 效果显著 | 30% | 15 | 4.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抽样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70.66 | |||||||||||
12、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个,涉及资金491.62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全面提升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购置检测仪器设备;二是通过提高检测人员工作能力及水平,确保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5年地区农业局报请财政局,由财政局委托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仪器设备招投标工作,设备中标价为691.54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将按照项目组织管理的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99.57 | 491.62 | 491.62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99.57 | 491.62 | 491.62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可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地区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 | 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可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地区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大型仪器 | =7台 | 7 | 5 | 5 | ||||||
购置中型仪器 | =24台 | 24 | 5 | 5 | |||||||||
购置小型辅助仪器 | =73台 | 73 | 5 | 5 |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政府采购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验收安装及时率 | =100% | 50% | 10 | 5 | |||||||||
成本指标 | 采购成本 | ≤695万元 | 691.54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 | ≥15% | 0 | 15 | 3.75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仪器使用年限 | ≥10年 | 10年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90% | 0 | 10 | 0 | |||||||
总分 | 100 | 73.75 | |||||||||||
13、2019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8.62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对塔城地区水产品及水产品生产源头水域环境监测进行取样化验6样;组织开展培训班1次,培训40人左右;加强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提高检测覆盖率,维护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水质检测、开展水产养殖培训,提高养殖人员素质,确保地区水质、水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无专门抽检设备,在水产品抽检过程中取样及送样会出现样品污染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自治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 | 8.62 | 8.62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0 | 8.62 | 8.62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对塔城地区水产品及水产品生产源头水域环境监测进行取样化验6样;2.组织开展培训班1次,培训40人左右;3.加强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提高检测覆盖率,维护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 在5月至10月份对塔城地区水产品及水产品生产源头水域环境监测进行取样化验 6样,检验费7.66万元;在9月份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1次,组织开展培训40人次左右,培训费2.34万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产品及水产品生产源头水域环境监测进行取样数量(个) | ≥6个 | >6 | 6.25 | 6.25 | ||||||
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次数(次) | =1次 | 1 | 6.25 | 6.25 | |||||||||
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人数(人) | ≥40人 | 40 | 6.25 | 6.25 |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计划 | =100% | 100% | 6.25 | 6.25 | ||||||||
时效指标 | 水产品监测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6.25 | 6.25 | ||||||||
养殖技术培训完成率(%) | =100% | 100% | 6.25 | 6.25 | |||||||||
成本指标 | 培训工作成本 | ≤2.34万元 | 2.115 | 6.25 | 6.25 | ||||||||
检测工作成本 | ≤7.66万元 | 6.5 | 6.25 | 6.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全地区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 | =100% | 100% | 9.9975 | 9.997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污染源防治提高率 | 有所提高 | 100% | 9.9975 | 9.997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全区渔业健康发展 | 中长期 | 100% | 10.005 | 10.00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渔民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14、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28.92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完成2019年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的自治区673份抽检任务。资金主要用于检测实验成本费用支出;二是通过开展抽检工作确保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9.00 | 28.92 | 28.92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9.00 | 28.92 | 28.92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19年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的自治区673份抽检任务。资金主要用于检测实验成本费用支出。 | 完成2019年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的自治区673份抽检任务。完成检测实验前期费用支出。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抽检数量 | 673 | 673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检测合格率 | ≥97% | 100% | 10 | 10 | ||||||||
支付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50% | 10 | 5 | ||||||||
成本指标 | 支付成本 | ≤49 | 28.92 | 10 | 5.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土地污染 | 100% | 50% | 10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规范农药使用量 | 100%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 100%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用人员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1.8 | |||||||||||
1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经费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3.73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检测中心检测人员通过实践培训掌握检测技能系统工作,聘请专家来实验室上机指导,使检测人员掌握中心仪器使用方法,规范检测过程及数据上报,编写相关文件等,使中心规范稳步运行通过“双认证”;二是“双认证”工作完成后,可自主完成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实验室未装修完成,无法开展“双认证”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做好“双认证”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经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3.73 | 3.7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00 | 3.73 | 3.73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检测中心检测人员通过实践培训掌握检测技能系统工作,聘请专家来实验室上机指导,使检测人员掌握中心仪器使用方法,规范检测过程及数据上报,编写相关文件等,使中心规范稳步运行通过“双认证”。 | 检测中心检测人员通过实践培训掌握检测技能系统工作,聘请专家来实验室上机指导,使检测人员掌握中心仪器使用方法,规范检测过程及数据上报,编写相关文件等,使中心规范稳步运行通过“双认证”。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次数/年 | ≥3 | 3 | 10 | 10 | ||||||
培训人员 | ≥9 | 9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检测人员掌握实验前处理过程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2019年底检测中心稳步运行 | 100% | 70% | 10 | 7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在计划以内 | ≤15 | 3.73 | 10 | 2.4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建设 | 100%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 100%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 100% | 80%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用人员满意度 | ≥90% | 60% | 10 | 6 | |||||||
总分 | 100 | 83.49 | |||||||||||
16、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工作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0.12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督促各项目县(市)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要求的任务目标。按自治区创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二是促进地区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0.12 | 0.12 | 0.12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12 | 0.12 | 0.12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督促各项目县(市)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要求的任务目标。按自治区创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 督促各项目县(市)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要求的任务目标。按自治区创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督导检查完成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任务,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县市。 | 7 | 7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指导开展农田地膜监测,监测数据及时报送数据准确率。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按照地区创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督促项目县市建设任务年度完工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督导检查执法工作成本。 | ≤0.12 | 0.12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示范县市确定的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县市区域地膜回收率。 | 80% | 80%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示范县市地膜回收率逐年提高,回收利用体系逐年完善。 | 逐步提高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民环保和农业绿色发展意识增强、积极参与净土保卫战 | 显著增强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地膜回收主体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17、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开展种植业、地膜使用量与残留、秸秆生产量与利用量普查;二是通过环境污染普查工作,提高塔城地区污染防治率,有效减少塔城地区的环境污染。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5.00 | 5.00 | 5.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种植业、地膜使用量与残留、秸秆生产量与利用量普查。 | 完成种植业、地膜使用量与残留、秸秆生产量与利用量普查。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打印机。 | 1 | 1 | 5 | 5 | ||||||
购买电脑。 | 8 | 8 | 5 | 5 | |||||||||
开展普查工作。 | 7 | 7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环境检查工作成本。 | ≤5 | 5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发展 | 逐步提高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民环保和农业绿色发展意识增强、积极参与净土保卫战 | 显著增强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主体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18、外来入侵生物调查项目1个,涉及资金3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开展塔城地区五县二市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工作;二是确保地区生物平衡可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外来入侵生物调查项目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3.00 | 3.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3.00 | 3.00 | 3.0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塔城地区五县二市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工作。 | 完成塔城地区五县二市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外来入侵生物调查。 | 7 | 7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及时完成调查情况报告。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外来生物入侵工作成本。 | ≤3 | 0.3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降低外来入侵生物危害性,提高生态环境安全。 | 逐步提高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地区生物平衡可持续发展 | 显著增强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民满意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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