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根据中共塔城地委办公室、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塔城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塔地党办【2019】5号)的通知,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管理局更名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农业农村局管理。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管理局承担的农机管理、农机监理职责划转至地区农业农村局。现主要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办法,研究提出地区农业农村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地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重点、重大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对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进行宏观调整。
(二)为地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事务性服务。
(三)负责地区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农业农村机械化项目,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强农惠农及扶持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各项资金。
(四)开展农业农村机械化技术的研究、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负责重大农业机械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负责组织农机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五)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鼓励、支持农牧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农村机械化。
(六)负责农机产品维修和农机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类农业农村机械化产品质量调查和投诉处理。
(七)负责地区拖拉机、大型工程机械驾驶培训学校审批、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管理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劳动力就业等培训。
(八)承担农业农村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技术经济分析和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提供相关技术和信息服务。
(九)承办自治区及地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272.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9.02万元,降低52.36%,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专户上解资金。本年支出27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94万元,降低51.54%,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专户上解资金。
2019年度本年收入27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09万元,占95.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93万元,占4.39%。
2019年度本年支出27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6万元,占89.11%;项目支出30.20万元,占10.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0.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08万元,降低13.6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专项经费拨款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支出26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9万元,降低13.43%,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61.06万元,决算数260.0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37%,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专项经费实际拨款较预算数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1.06万元,决算数263.5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95%,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人员调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3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32万元;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67万元;
2130104事业运行186.42万元;
21301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7.8万元;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3.33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9.3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7.27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56.3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28万元,比上年减少5.82万元,降低48.1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5.82万元,降低48.1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保险、维护及加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公务接待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6.28万元,决算数6.2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6.28万元,决算数6.2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19年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23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大型工程机械监管平台网络环境租赁费支出。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272.56(平方米),价值70.04万元。车辆1辆,价值24.94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0.2万元。
1、2018年结余资金塔地财农[2018]8号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7.8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2次;二是复核农机培训学校资质7个;三是带动农户增加农机投入1.73亿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补贴资金兑付及时率未达到100%,主要是因为县市财政资金紧张,兑付有延迟现象;二是部分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低,原因是各县市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县市财政协调,分批按时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二是充分利用村级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8年结余资金塔地财农[2018]8号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32 | 8.32 | 7.80 | 10 | 93.72% | 9.3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32 | 8.32 | 7.8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突出补贴重点,提高补贴政策的导向性和精准性,推进绿色农机装备应用。加强农机科教培训,定期开展拖拉机及大型工程机械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 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突出补贴重点,提高补贴政策的导向性和精准性,推进绿色农机装备应用。加强农机科教培训,定期开展拖拉机及大型工程机械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 | ≥2次 | 2次 | 5 | 5 | ||||||
举办县(市)培训班 | ≥1次 | 1次 | 5 | 5 | |||||||||
开展复核农机培训学校资质 | ≥7个 | 7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复核农机培训学校资质 | ≥7个 | 7个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兑付及时率 | =100% | 98% | 10 | 9.8 | ||||||||
成本指标 | 本年度工作推进成本 | ≤8.32万元 | 7.80万元 | 10 | 9.4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增加农机投入 | ≥1.5亿元 | 1.73亿元 | 8 | 8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农业机械现代化 | 效果显著 | 90% | 8 | 7.2 | ||||||||
生态效益指标 | 推广残膜回收、精量播种机械 | ≥500台 | 528台 | 7 | 7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全地区农业机械总动力年增长率 | ≥3.5% | 3.83% | 7 | 7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开展农机惠农政策调查群众满意率 | ≥9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7 | |||||||||||
2、塔地财农[2019]20号自治区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3.32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3次;二是开展农机培训资质验收学校5个;三是补贴农机具受益家庭1347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补贴资金兑付及时率未达到100%,主要是因为县市财政资金紧张,兑付有延迟现象;二是部分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低,原因是各县市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县市财政协调,分批按时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二是充分利用村级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塔地财农[2019]20号自治区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 | 4 | 3.32 | 10 | 83.13% | 8.3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0 | 4.00 | 3.32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 1.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农机具受益家庭 | ≥1300户 | 1347户 | 10 | 10 | ||||||
开展农机培训资质验收学校 | ≥5个 | 5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 | ≥3次 | 3次 | 10 | 10 | ||||||||
开展农机学校日常培训及考核监督 | ≥3次 | 3次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兑付及时率 | =100% | 98% | 5 | 4.9 | ||||||||
成本指标 | 本年度工作推进成本 | ≤4万元 | 3.32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投入资金 | ≥1.5亿元 | 1.73亿元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本增效,购买精量播种机械 | ≥500台 | 528台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全地区农业机械总动力年增长率 | ≥3.5% | 3.83%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机惠农政策满意度 | ≥95%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2 | |||||||||||
3、2019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项目1个,涉及资金7.2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关心关爱群众,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0人;二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开展联谊活动3次;三是为村委会购买冬煤30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问题未及时完成,原因为该问题涉及社会面管控。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汇报乡党委政府,妥善解决处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7.27 | 7.27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 | 5 | 5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2.27 | 2.27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最大程度争取民心。 |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最大程度争取民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关心关爱群众,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 ≥55人 | 60人 | 6 | 6 | ||||||
维修党员活动中心 | ≥1间 | 1间 | 6 | 6 | |||||||||
为村委会购买冬煤 | ≥30吨 | 30吨 | 6 | 6 | |||||||||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开展联谊活动 | ≥3次 | 3次 | 6 | 6 | |||||||||
质量指标 | 发展村入党积极分子 | ≥3名 | 3名 | 8 | 8 | ||||||||
化解矛盾纠纷 | =100% | 90% | 6 | 5.4 | 化解4起,稳控1起 | ||||||||
时效指标 | 村民急难救助率 | =100% | 100% | 6 | 6 | ||||||||
成本指标 | 全年工作经费 | ≤7.27万元 | 7.27万元 | 6 | 6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争取惠民资金 | ≥75万元 | 85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政策宣传提高村民参保率 | ≥90% | 95%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村民技术技能 | ≥400人 | 420人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民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4 | |||||||||||
4、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平台项目1个,涉及资金11.8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注册登记大型工程机械3743台;二是办理大型机械操作证件2110人;三是注册登记覆盖率96%。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机械操作证办理、登记工作完成及时率未达到100%,主要是因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平台终端招标尚未完成,平台功能未能完全运行,有延迟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自治区对接,尽快安装终端,使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功能全面、正常运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合同款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牧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1 | 11.81 | 11.81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00 | 0.00 | 0.00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11.81 | 11.81 | 11.81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进一步推进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履行好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 进一步推进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履行好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注册登记大型工程机械 | ≥3000台 | 3743台 | 10 | 8 | ||||||
办理大型机械操作证件 | ≥1700人 | 2110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注册登记覆盖率 | ≥95% | 96%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机械操作证办理及时率 | =100% | 95% | 5 | 4.5 | ||||||||
登记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95% | 5 | 4.5 | |||||||||
成本指标 | 本年度工作推进成本 | ≤11.81万元 | 11.81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率 | ≤0起 | 0起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监控大型机械设备对生态破坏 | =100%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监控系统预计使用年限 | ≥15年 | 15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管理与培训,便捷高效开展工作服务,服务对象投诉起数 | =0起 | 0起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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