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属于综合性的民政福利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提供收养义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养塔城地区所属县市五抚养义务人的孤儿。负责儿童的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综合性的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2019年度,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部门决算包括: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部门本级决算。
2019年度本年收入28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3万元,降低0.87%,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零星维修工程款及监控设备款减少。本年支出287.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2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儿童减少。
2019年度本年收入28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69万元,占9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5万元,占0.17%。
2019年度本年支出28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4万元,占65.95%;项目支出97.95万元,占34.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7.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3万元,降低1.04%。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零星维修工程款及监控设备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287.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3万元,降低1.04%,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款未支出以及零星维修项目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91.41万元,决算数287.6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8%,主要原因是:城地区儿童福利院“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款未支出以及零星维修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91.41万元,决算数287.6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8%,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款未支出以及零星维修项目支出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4万元;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1万元;
2081001 儿童福利165.7万元;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1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8.57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5.38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3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无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业务,无相关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3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无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74%,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业务,无相关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业务,无相关支出,无开支内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用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车辆维修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业务,无相关开支,无开支内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13万元,决算数0.1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数相同,未产生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业务,无相关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业务,无相关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13万元,决算数0.1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数相同,未产生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业务,无相关预算、开支。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12万元,降低80.46%,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未支出,集中供养儿童减少护理人员相应减少护理人员工资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12万元,降低80.46%,主要原因是: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未支出,集中供养儿童减少护理人员相应减少护理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日常公用经费5.38万元,比上年减少3.90万元,降低42.03%,主要原因是2019年水电费已在2018年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降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23.7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孤残儿童的日常生活;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97.9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在职职工人均收入提高,提升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保障在院孤儿的基本生活,提升在在院孤儿的生活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资发放有时不够及时;二是孤残儿童生活费发放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工资保证当月发放;二是及时发放孤残儿童生活费。具体项目自评情况:
1、精神文明奖及综合治理奖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精神文明奖及综合治理奖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8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在职职工人均收入提高;二是提升在职职工工作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执行数未全额完成;二是在职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预算;二是了解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不明显原因。
精神文明奖及综合治理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精神文明奖及综合治理奖 | ||||||||||
主管部门 | 塔城地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15 | 4.15 | 3.81 | 10 | 91.81% | 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4.15 | 3.81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在职职工15人收入显著提升 | 1.为在职职工15人发放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奖励。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15人 | 15人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发放完成率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按时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奖励成本 | ≤4.15万元 | 3.81万元 | 10 | 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在职职工人均收入提高情况 | 1385元 | 1385元 | 15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在职职工工作积极性 | 有所提高 | 90% | 15 | 8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在职职工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1 | |||||||||
2、2018“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塔地财社【2018】55号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2018“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保障护理人员工资发放;二是提升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资发放有时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工资保证当月发放。
2018“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8“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塔地财社【2018】55号 | ||||||||||||
主管部门 | 塔城地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 | 14 | 14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14 | 14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照料护理人工资保障作用显著提提高。 | 1.护理人员照料全院42名儿童,儿童生活保障得到显著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中供养孤儿的覆盖面 | 42人 | 42人 | 8 | 8 | |||||||
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人工资发放次数 | =12次 | 12次 | 8 | 8 | |||||||||
质量指标 | 照料人员工资发放率 | 100% | 100% | 8 | 8 | ||||||||
护理人员与孤儿比例 | ≥15 | 15人 | 8 | 8 | |||||||||
时效指标 | 照料人员工资发放及时率 | 100% | 90% | 8 | 7 | ||||||||
成本指标 | 平均孤儿人工护理成本 | ≥300元 | 300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供就业岗位 | 12人 | 12人 | 15 | 15 | |||||||
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作用 | 显著保障 | 80% | 15 | 1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护理人员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6 | |||||||||||
3、2018年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塔地财社【2018】13号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2018年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7.9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保障在院孤儿的基本生活;二是提升在在院孤儿的生活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孤残儿童生活费又是发放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发放孤残儿童生活费。
2018年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8年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塔地财社【2018】13号 | ||||||||||
主管部门 | 地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地区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9 | 17.9 | 17.9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17.9 | 17.9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为全院孤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 1.为全院孤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中供养孤儿的覆盖面 | =42人 | 42人 | 10 | 10 | |||||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次数 | =12次 | 12次 | 5 | 5 | |||||||
集中照料护理人数 | =12人 | 12人 | 5 | 5 | |||||||
质量指标 | 孤残儿童生活费发放率 | =100% | 100% | 5 | 5 | ||||||
护理人员与孤儿比例 | ≥15 | 15 | 5 | 5 | |||||||
时效指标 | 孤残儿童生活费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孤儿生活标准 | 900元 | 900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 | 显著保障 | 100% | 15 | 13 | |||||
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的生活水平 | 显著提高 | 100% | 15 | 12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的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5 | |||||||||
4、2018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塔地财社【2018】129号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2018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18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改善孤残儿童生活环境;二是保障了儿童福利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执行数未全额完成;二是维修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预算;二是提高维修效率。
2018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8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塔地财社【2018】129号 | |||||||||
主管部门 | 地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地区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3.18 | 10 | 10.67% | 1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30 | 30 | 3.18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集中供养孤儿的覆盖面为全院42名儿童 | 1.儿童所需商品购置4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残儿童的覆盖面 | 42人 | 42人 | 10 | 10 | ||||
零星维修次数 | 12次 | 8次 | 10 | 6.5 | ||||||
质量指标 | 购置物品合格率 | =100% | 95% | 10 | 9.5 | |||||
维修项目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维修及购置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维修成本 | =30万元 | 3.18万元 | 5 | 1 | 项目主要用于做手术孤的残儿童,我院符合条件儿童较少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质量保证 | 显著保障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做手术孤儿身体健康保障 | 有所保障 | 80% | 15 | 13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孤残儿童的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6 | ||||||||
5、2019“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塔地财社【2019】24号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2019“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58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保障护理人员工资发放;二是提升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资发放有时不够及时;二是预算数为全额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工资保证当月发放;二是执行预算数。
2019“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双集中”照料护理补助资金塔地财社【2019】24号 | |||||||||
主管部门 | 地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地区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5 | 12.5 | 2.58 | 10 | 20.64% | 2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5 | 12.5 | 2.58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照料护理人工资保障作用显著提提高 | 1.护理人员照料全院42名儿童,儿童生活保障得到显著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中供养孤儿的覆盖面 | 67人 | 42人 | 8 | 5 | ||||
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人工资发放次数 | =12次 | 12次 | 8 | 8 | ||||||
质量指标 | 照料人员工资发放率 | 100% | 100% | 8 | 8 | |||||
护理人员与孤儿比例 | ≥15 | 15人 | 8 | 8 | ||||||
照料人员工资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8 | 8 | ||||||
成本指标 | 平均孤儿人工护理成本 | ≦300元 | 300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供就业岗位 | 12人 | 12人 | 10 | 10 | ||||
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作用 | 显著保障 | 100% | 10 | 10 | ||||||
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 | 显著保障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护理人员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9 | 护理人员工资有上年结余,儿童减少护理人员减少 | |||||||
6、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塔地财社【2018】139号号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5.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保障在院孤儿的基本生活;二是提升在在院孤儿的生活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孤残儿童生活费又是发放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发放孤残儿童生活费。
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塔地财社【2018】139号 | ||||||||||
主管部门 | 地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地区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5 | 75 | 55.4 | 10 | 74.67% | 7.5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5 | 75 | 55.4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为全院孤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 1.为全院孤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中供养孤儿的覆盖面 | =42人 | 42人 | 10 | 10 | |||||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次数 | =12次 | 12次 | 5 | 5 | |||||||
集中照料护理人数 | =12人 | 12人 | 5 | 5 | |||||||
质量指标 | 孤残儿童生活费发放率 | =100% | 100% | 5 | 5 | ||||||
护理人员与孤儿比例 | 15人 | 15人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孤残儿童生活费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孤儿生活标准 | 900元 | 900元 | 5 | 5 | 资金有上年结余,儿童数量减少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 | 有所保障 | 80% | 15 | 12 | |||||
生态效益 | 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作用 | 有所保障 | 80% | 15 | 12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供养孤残儿童的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1.5 | |||||||||
7、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儿童楼零星维修塔地财社【2018】47号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儿童楼零星维修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8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改善孤残儿童生活环境;二是保障了儿童福利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执行数未全额完成;二是维修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预算;二是提高维修效率。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儿童楼零星维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儿童楼零星维修塔地财社【2018】47号 | |||||||||||
主管部门 | 塔城地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27 | 5.27 | 1.08 | 10 | 20.49% | 2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5.27 | 1.08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零星维修次数小于等于12次。 | 1.零星维修次数9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残儿童的覆盖面 | =42人 | 42人 | 15 | 15 | ||||||
零星维修次数 | ≦12次 | 9次 | 10 | 7.5 | ||||||||
质量指标 | 零星维修质量合格 | =100% | 100% | 13 | 13 | |||||||
时效指标 | 零星维修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零星维修成本 | ≦5.27万元 | 1.08万元 | 2 | 0.5 | 零星维修项目较少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 | 显著保障 | 100% | 20 | 20 | ||||||
保障了儿童福利院工作的正常开展 | 有所保障 | 90% | 10 | 9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施工的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7 | ||||||||||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塔城地区儿童福利院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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