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斌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凯赛(乌苏)生物项目能耗指标纳入“三通道一基地”范畴,列入自治区统一核算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将凯赛(乌苏)生物项目能耗指标纳入“三通道一基地”范畴,列入自治区统一核算的建议”内容,地区与自治区积极对接,鉴于该项目建设属重大科技突破,实现化纤材料的绿色可持续生产,有利于带动当地及周边种植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同时考虑到凯赛(乌苏)生物年产1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全部投产运营后,乌苏市的煤炭消费总量会成倍增加,一期扩产达产预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将超过25万吨标煤,已积极向自治区申请在特殊能耗指标方面给予支持,并申请将该项目纳入自治区“三通道一基地”范畴,不计入塔城地区考核范畴。
感谢你们对地区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
主管领导:温* 职务:副主任
联系电话:13899507070
承 办 人:刘* 职务:能源交通和产业科干部
联系电话:18129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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