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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1-07-27 11:54:30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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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等7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北疆(乌苏)物流产业园区申报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的建议》收悉,经转地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3月24日,由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地区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将北疆(乌苏)物流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4月1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住建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工信厅等部门相关人员及物流专家对地(州)11家物流园区申报材料进行了线上评审。经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接,审查组还需进行实地考察,待综合评定后,公示确定自治区级物流示范园区名单。下一步,地区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对接沟通,关注物流示范园区申报推进事宜,争取获批。

感谢你们对地区物流园区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

主管领导:郝*     职务: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13579787033

承 办 人:王*     职务:投资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949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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