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时间:2025-12-24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22400000062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5-12-24
发文日期 2025-12-24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一、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全地区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303户,较上年净增加52户。全地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752.7亿元,同比下降3.78%;国有企业负债总额419.8亿元,同比下降1.15%;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332.8亿元,同比下降6.94%。全地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总量为327.9亿元,同比下降5.9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97.72%。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塔城地区国有金融企业12家,其中:银行类7家和担保类5家。塔城地区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21.77亿元,负债总额467.75亿元,所有者权益54.0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塔城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79.95亿元,较上年增长17.23%;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99.30亿元,较上年增长22.12%,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80.65亿元,较上年增长9.94%。负债总额88.01亿元,较上年增长19.16%,净资产391.94亿元,较上年增长16.81%。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塔城地区国有土地798.91万公顷,地区(含兵团)水资源总量52.99亿立方米,占全疆水资源总量的5.86%。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夯实国企发展根基。塔城地区国资委抢抓“四大机遇”推进“五区建设”,通过聚焦主业清理僵尸企业,盘活低效资产;围绕矿产、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引进优势资源、推进利民项目,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实施国资重组整合,剥离非核心业务,显著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

二是深化改革驱动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动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率达73%,超额完成自治区目标。通过完善国资在线监管平台,落实经理层契约化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高端培训提升干部能力。同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向新兴领域转型。

三是强化风控提质增效,筑牢企业安全防线。制定合规管理办法,开展扭亏治亏行动,对亏损企业精准施策;联合15部门成立专班,分阶段整治企业资产产权问题,解决两证不全等历史遗留难题,通过全链条风险防控,提升企业资产使用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筑牢风险防控屏障,金融运行平稳有序。全力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维增效,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为14个项目投放信贷。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自查,全年未发生社会面涉众涉稳风险事件。指导辖区农合机构首次通过批量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51笔,针对集团客户实施“一户一策”风险摸排。定期开展非现场监管研判分析,密切跟踪经济金融政策及农业、房地产等产业发展趋势,强化区域性风险监测预警。全年形成风险报告36份,采取非现场监管措施84项,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二是聚焦实体经济需求,金融服务精准有力。立足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兵团白杨市建设契机,加大金融供给力度,重点支持“十大产业”集群项目,支持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助力现代制造业发展,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注入金融动能。依托“手风琴文化艺术节”“裕民山花节”等文旅资源,投放文旅产业贷款。以巴克图口岸开关为契机,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电商综示区建设。强化民生领域金融保障。成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专班,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百日攻坚”等活动,累计走访市场主体1.23万户。完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养老保险产品增至13个;依托“银税互动”“信易贷”平台,以数字化转型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质效。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严控国有资产配置,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坚持无计划、无预算不配置,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与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相适应,以存量控制增量,从严审核办公用房维修和资产配置事项,通过“优先调剂、优化再用”等资产配置方式,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节约财政资金。将资产盘活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市)与地直单位,建立盘活资产交流群,促进资产的跨区域、跨部门流通与整合。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产盘活渠道,鼓励各单位通过内部挖潜、修旧利废等方式优化自用资产使用,拓展资产性能,延长资产使用寿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优先考虑闲置资产,实现资产跨单位、跨部门、跨县(市)调剂共享。

二是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资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加大对全地区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的清查盘点,督促各单位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按要求录入资产系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资产管理程序。根据《塔城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塔城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塔城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塔城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规定》,各县(市)结合实际提出基本要求、完善管理机制,持续激发各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资产处置、使用、配置管理方面的工作程序和流程,提高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减少资源浪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纵深推进,资源配置效益全面释放。塔城地区以市场化配置为核心,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现资源保障与效益提升双突破。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不断健全,优化用水结构,实现水资源节约保护与有偿使用有机统一。地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规范推进,实现资源合理开发与有偿使用的良性循环。

二是全链条监管体系不断健全,资产管理精准高效。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塔城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自治区批复,实现保护空间精准落地。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超额完成自治区任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成效显著。林草资源保护机制全面强化,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管护体系”。2021年以来各级林长累计巡林55104次,解决林草工作难点问题多项,林长制工作获评自治区优秀等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流程,为产业发展提供高效保障。

三是生态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绿色转型成效凸显。

全力推进“三北”攻坚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编制《塔城地区防沙治沙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方案,申报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草原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加强矿区生态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高位推动林果产业提质增效,编制产业链行动方案,推进乌苏市葡萄酒产业园建设,开展“塔城英才”引才育才项目,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三、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创新举措,激活资产潜能

一是强化存量资产信息共享。整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信息,进一步完善资产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区本级与各县(市)之间的资产信息共享工作。实时更新全地区闲置资产信息,实现资产的供需对接,有效盘活闲置资产。

二是建立多元化资产盘活方式。坚持以盘活实现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为主线,综合运用调剂、出租、捐赠、出售、抵债、市场融资等多元化手段,防范产生闲置,有效盘活利用。

(二)精准清查,夯实资产基础

一是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本地区资产清查机制,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清查一次,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地区财政局印发《塔城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实施意见》,对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清查。同时,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推进,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形成了“地区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格局,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清查工作覆盖房屋、车辆、设备、罚没、基础设施等全口径资产。

二是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根据清查结果,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针对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处置、使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其立查立改,进一步规范了本地区资产处置等程序。

(三)健全制度,规范资产管控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财政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塔行发〔2023〕26号)要求,建立健全本级国有资产使用、处置、配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处置等程序,对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是否合规、是否公开透明等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

四、下一步工作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加快提升国企改革效能。制定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坚决遏制通过“多元”“多层”等方式拼凑营业收入,放大经营风险等行为;持续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决防止“脱实向虚”,力争打造1至2家定位清晰,发挥支柱作用的实体产业板块。

二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持续注入优质有效资产,形成产业合力。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重组,整合同类公司、同类业务,通过债转股、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持续注入有效资产,拓展经营方式,调整资产结构,着力解决企业经营性资产不足等问题。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发展。立足自身战略定位、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突出核心功能,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谋划培育新兴产业,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加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意识,监督金融企业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及时调整资产规模,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良好基础,持续稳步服务好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加强风险管理。做好日常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风险评估,了解风险管理和防控工作的实际效果,加强人才培养,不断完善优化风险管理。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持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强化管理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制。督促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使资产管理在单位内部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常态,做到依法依规管理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资产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全过程监管,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强化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结果应用,以考评促管理、以考评促规范。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资源管护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优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全流程监管,保障资源安全,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切实履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护政治责任。

二是深化法治建设,优化资源管理秩序。健全自然资源法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维护资源管理秩序;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服务,重点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同时推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打造集成服务窗口,提升登记服务效能。

三是统筹规划利用,提升资源运营质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深化“多规合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依据区域资源禀赋优化产业用地配置,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健全土地储备顶层设计,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分类处置存量储备土地,科学调控出让节奏,以存量挖潜释放土地资产价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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