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乌苏市明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通过验收的公示

来源: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10-09 点击: 次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100900000028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6-10-09
发文日期 2026-10-09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试行)>和<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函》(新发改经贸〔2017〕1029号)、《自治区棉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棉花加工产能方案>的通知》(新棉领发〔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棉花加工企业及生产线搬迁和技术改造事宜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25〕541号)要求,乌苏市明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生产线已完成技改工作。经塔城地区、乌苏市两级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现场验收,符合相关规定,验收合格。

现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中的棉花加工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长伟  联系电话:0901-6265361

附件:2026年度乌苏市明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生产线公示名单202610091849227872.xlsx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