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规条例
完善研发准备金制度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时间:2025-05-22
点击: 次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2200000002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5-22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地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地区国资委近日发布通知,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大科研投入力度。要求地县国有企业要确保科研投入逐年增长,科研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稳步提升。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科研投入中长期规划,确保资金投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是设立研发准备金。鼓励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按年度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研发准备金应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高效、透明。
三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有企业要聚焦地区重大战略需求,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四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联合研发、技术转让等方式,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
五是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对在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发企业内部的创新活力。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创新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和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地区国资委此次鼓励地区国有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旨在鼓励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大与各类优势资本的合资合作力度,促进技术交流与创新,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技术、人才保障,推动企业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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